恋爱转账需谨慎 盲目付出有风险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施丽芳)最近,电影《消失的她》看了吗?看完网友纷纷评论:“真爱生命,远离渣男”、这就应该让“恋爱脑”多看看、“恋爱需谨慎,谨防遇渣男”等等。
近日,莲花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情侣分手引起的财产纠纷案。
2020年年初,王某与萧某经朋友介绍相识,半年后,双方确定恋爱关系。王某自己经营一家小型服装店,生意尚佳,而萧某是普通的上班族,因开销大,基本上是月光族,两人相恋后,萧某经常以各种理由向王某“要钱”,声称发了工资就还,王某碍于双方的情侣关系,从未催促萧某还款,两人恋爱两年多的时间,王某陆续向萧某转账近6万元。2022年年底,双方因性格不合等原因最终分手,王某随后向萧某提出偿还借款事宜,萧某不为所动,称情侣之间不存在借款,拒绝还款,双方协商不成,王某诉至莲花法院。
法院受理后,经联系萧某后组织了诉前调解,萧某称两人已经分手,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均是两人交往所用,不存在借款情形,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双方就恋爱期间的各项经济往来一一进行“对账”,最终确认萧某尚欠王某借款3万余元,看着一张张转账记录及微信聊天记录,萧某无言以对,不想两人继续对簿公堂,答应一个月内筹钱还款。
一个月后,萧某向王某偿还借款并向法院提交转账凭证。自此,一起因情侣间转账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完结。
法官寄语
情侣之间频繁转账,在认定法律关系时,需结合相关证据材料,如借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探寻双方之间有无建立民间借贷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判断双方之间借款合意的形成,以及资金交付的合理性。
爱情是甜蜜的,恋爱期间男女双方避免不了会有经济上的往来,热恋期你侬我侬不分你我,但切忌盲目,以免日后反目成仇甚至对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