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灯”全面禁用 上饶开出首张罚单

2023-12-13 20:13 阅读
上饶晚报

12月1日起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再使用“生鲜灯”

属于违法行为

 

6日上午,上饶市信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突击检查。在五三大道,执法人员发现一户经营户未按照规定更换“生鲜灯”。依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经营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予以警告,同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这也是禁用“生鲜灯”新规实施以来,上饶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再使用“生鲜灯”属于违法行为。全面禁止“美颜生鲜灯”,杜绝“卖家秀”,有益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原食用农产品的“素颜”本色。6日,执法人员先后在现代城菜场、嘉百乐超市万力店、五三农贸市场看到,经营户均已更换合格灯具,肉菜海鲜全部“素颜”上市。但执法人员在五三大道却发现,有一户经营户未按照规定更换“生鲜灯”,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作出处罚。

执法人员告知,下一步将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并将“生鲜灯”纳入常态化管理,谨防不合格灯具回潮。对违规使用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的,将依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广大市民如有发现仍在使用“生鲜灯”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或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编辑:李坚  审核: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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