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农村纯女户计划家庭每人每年补助660元
2024-03-04 19:34 阅读
洪观新闻
记者日前获悉,南昌市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标准,对确认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制度规定的对象和确认符合国家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规定的对象,在国家和省特别扶助的基础上,按照每人每月150元(伤残)和300元(死亡)的标准增加发放扶助金。
根据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办法》,我市对确认符合农村纯女户计划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包括符合政策的农村不再生育的一女家庭和二女绝育家庭,按每人每年6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发放“优秀女孩成才奖”,对符合政策的农村不再生育的一女家庭和二女绝育家庭的女孩被高等院校录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被大学专科院校(全日制)录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被本科院校(全日制)录取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被录取为研究生(全日制)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实施办法》明确,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年发放。奖励扶助对象从申请并确认资格年度为起点发放扶助金。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市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实施办法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管理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以及安全的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奖励政策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确保专项资金安全,确保奖励金落实到人。(记者 蔡欢)
编辑:张文静 审核:倪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