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老表”的金项链,江西民警找到了!
近日
吉州分局文山派出所
“00后”新警金辉
第一次收到群众的点赞
刚从警10个月的他
秒变“显眼包”
盯着屏幕
忍不住笑出“鹅叫声”
▲曾女士通过微信向民警金辉表示感谢。
事件回顾
6月17日
文山派出所接到
湖南游客曾女士的电话报警称
她于6月10日至14日
在吉州区旅游
6月16日才发现
自己所佩戴的金项链不见了
价值1万余元
▲民警找回的金项链。
接警后
民警金辉高度重视
详细询问曾女士
在吉州区的行程轨迹
以及最有可能遗失的位置
由于曾女士在吉州区
停留时间较长、行程紧凑
途经地较多
金辉便逐一记录下来
面对3张密密麻麻的行程记录
他没有畏难、没有气馁
按照曾女士的陈述
对记录进行梳理分析研判
再按照遗失可能性
进行重新排序
▲民警金辉正在工作。
根据梳理后的行程记录
金辉带着辅警逐一前去寻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
终于在某按摩店的椅子下
找到了一条黄金项链
经曾女士辨认
此项链就是其遗失的那条
金辉考虑到
曾女士已回到湖南
来到文山派出所领取
会比较麻烦
金辉便通过邮寄的方式
将项链送回到曾女士的手中
▲邮寄包裹单。
曾女士自己都不知道
项链是在何时何地被遗失的
认为找回它的可能性
十分渺茫
曾女士仅是抱着
试试看的态度报警
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
收到失而复得的项链
曾女士十分惊喜
便通过微信
连连向金辉表示感谢
并发朋友圈
为吉州公安点赞
▲曾女士发朋友圈为吉州公安点赞。
有人说警察的快乐
是加班加点后抓到犯罪分子的成就
是破案后收到休息的通知
是队伍受到表扬的荣誉
但也有的时候
警察的快乐
可能只是辛苦之后
群众的一次认可……
警方提醒
大家出门在外,一定要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拾到他人物品应当主动归还或者报警处理,拒不归还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侵占罪或盗窃罪,达到一定金额的可能会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李坚 游丽萍(实习生) 审核: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