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简报》第3289期:公司拖欠离职员工工资 经调解,将于8月底发放
2024年8月6日24时至8月7日24时,大江网《问政江西》栏目组共收到网友帖文233条。

该统计期内,《问政江西》后台数据库有106条帖文证据相对充分、内容详实,185条帖文得到全省多地职能部门回复,分别为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青云谱区教体局、上犹县行政审批局、安源区教育局、新余市人社局、临川区城管局、奉新县上富镇政府、都昌县公安局、鹰潭市公安局、景德镇城投集团、婺源县蚺城街道办等单位,《问政江西》栏目组对上述单位表示感谢。
此周期内,全省多地职能部门,为网友解决或解答的问题如下:
公司拖欠离职员工工资
景德镇城投集团:计划于8月底发放前期工资
网友:江西透光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诱骗员工离职,称离职后第二个月即可发放工资,但多次讨要都称没有钱。
景德镇城投集团回复:江西透光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刚全部划转至景德镇城投集团,目前内部正在进行人员优化,制定部门规章制度,落实人员职责,待公司人员岗位调整完毕后,计划于8月底发放前期工资。
社区食堂噪声扰民
临川区城管局:已对店主进行宣传教育
网友:临川区上顿渡镇筷子社区大食堂每天早上5点就开始播放喇叭,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临川区城管局回复:经临川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已对店主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其禁止利用播放设备叫卖,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否则将依法查处。
物业不配合开具相关证明
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已责成物业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办理
网友:本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在南昌县幸福时光滨河壹品小区已购买车位,申请安装充电桩,但物业拒绝开具相关证明。
南昌县住房保障中心回复:已责成物业公司按照《关于加快居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附件第四条:“准备材料:(一)自用桩报装材料包括: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固定车位产权或一年以上(含一年)使用权证明、停车位(库)平面图或现场环境照片、物业出具(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三)在接到用户自用桩安装申请之后,物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若不同意需书面说明具体理由。”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依规办理。
《问政江西》栏目组编辑邓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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