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不诚信名单,推免招生需要重新审视吗?
近日,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官网刊发的《2024年度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推免招生不诚信名单通告》称,4名本科同学在推免选拔过程中存在“极为严重的违反诚信行为”,其失信表现严重影响其个人信誉并伤害到相关学院及其他申请人利益。另有6名同学存在“严重的违反诚信行为”。
这些年来,高校推免过程中产生的风波不算少。有大学教授甚至直接在个人社交媒体上发布了自己被学生“放鸽子”的内容。因此复旦大学发布通告后,很多网友都在新闻评论区留言,看来此事确实引起了共鸣。
不过,学院公开发布通告,并且以如此严厉的措辞批评相关同学,还是相当罕见。若不是实在“忍无可忍”,也不至于如此,可见,这几位同学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招生工作,对其他同学来说也不太公平。
吃着锅里的,还看着碗里的,确实不应该。但平心而论,相关同学也有难言的“苦衷”。所谓推免制度,本来就是一个双向选择而且比较漫长的过程。每一位同学在开始申报时,既不能确定自己的申报就一定会被通过,也不能确定自己最后的想法会不会改变,难免会抱着一种“骑驴找马”的态度。
也有网友提出质疑,现在的推免过程中,高校都会和同学达成协议,既然有言在先,又怎么能不讲诚信?其实一些“违约”行为也不难理解——机会在眼前,同学们也不敢放弃,谁也不敢说以后就一定有更好的机会,所以先答应了再说。
这又牵扯到另一个问题——如果“违约”了,又会如何?回到之前的新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虽然刊发了措辞严厉的通告,但其实也很难拿出实质性的措施来惩戒相关同学,因为他们毕竟还没有入校。可见,高校和学生其实都有自己的难处,这种“互相拉扯”恐怕在未来也不会完全绝迹。
再者,学生相比于高校,始终是较为弱势的一方。一旦校方做出不利学生的决定,若事先毫无准备,恐怕到时又悔之晚矣。
那么,该怎么办?对不诚信的行为,舆论当然可以批评和谴责,但更重要的或许还是,应该重新审视整个推免招生制度,看看有没有可以优化和完善的地方,让双方都有一定的回旋余地。
教育界专家早就提出过不少建议,比如建立科学的补录机制,有同学反悔之后,马上把机会留给其他有意愿的同学;又比如建立保证金制度,即达成协议后需要交一笔保证金,确定入学后再退还相关费用等等。
应该说,推免制度发展到今天,出现存在一些争议与问题,是很正常的现象。如何让推免制度保持并充分发挥其制度优势,规避劣势,正是未来应该积极探索的方向。每一位提出申请的同学也应该认识到,不管是在校园钻研学问还是以后踏上社会,诚信都是一堂必修课。校方也应当有更加灵活的机制,让推免招生更公平合理地选拔人才。
编辑:李孟玲 审核: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