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陷“莫须有”,怎能教好书?
对教师的“莫须有”举报,到底多泛滥?
比如,今年4月,当地一名学生犯错被老师批评后,拨打市民服务热线举报相关教师“体罚殴打学生”“用棍棒打学生的手”“辱骂女生”,经核查均不属实。然而,“即便失实,举报者也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显然,这是家校关系中存在的一种异化、扭曲问题。根源在于,有关部门和学校担心“舆情”,没有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家校矛盾冲突。
投诉举报本是家长和学生维权的合理手段,但一些地方的处理方式是,只要家长举报投诉,不管内容是否属实,都认定教师有问题。哪怕事后查证为子虚乌有、胡编乱造,家长也很少被追究责任。
毫无疑问,针对教师的“莫须有”举报投诉,将严重干扰正常教学,分散教师精力,恶化家校关系与教育生态。在某些自媒体的推波助澜下,还可能影响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增加教师的职业倦怠感。
理性对待家长投诉举报,当从“舆情治理”转向“依法治理”。
发生举报投诉行为后,要坚持实事求是处理问题,杜绝盲目“一刀切”。具体来说,对于举报投诉内容,受理部门要进行基本的事实核查,如果问题属于捕风捉影,没有真凭实据,或者明显属于无理要求的,应拒绝受理,而不是“随手转”给学校要求调查、处理。
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学校不能对舆情“谈虎色变”,切忌过度反应,明确任何处理结果都要用事实说话。一旦确认为恶意举报,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主动维护教师权利,依法追究诬告者责任,不能息事宁人、淡化处理,令受害教师寒心。
例如,日前青海一家长因酒后情绪失控,在班级群中多次发语音辱骂老师,造成恶劣影响,被行政拘留4天。此举便是以法律武器保障教师权益的生动体现。
当然,举报投诉不是目的,健全家校沟通渠道更为关键。例如,可以进一步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当前,很多中小学、幼儿园都成立了家长委员会,但家长委员会往往沦为单方面传达学校要求的“工具”,能动性有待提升。
笔者建议,不妨赋予家长委员会参与办学监督的权力,即便学生在校出现矛盾纠纷,家长也可以通过家委会进行有效沟通,而不是只有举报投诉一条路可走。
说到底,一切为了孩子。少一点“莫须有”,多一些“携起手”,共同营造更高质量的教学氛围,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更广阔的天空。(撰稿:熊丙奇)
编辑:陈拾梅 审核: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