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教培机构被责令待业,罚款3万元

2024-11-06 11:42 阅读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江西省南昌县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持续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学科类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行为。

      2024年7月15日,经南昌县教体局执法人员督查巡查发现,段某个人在未取得校外培训办学许可证情况下,在南昌县莲塘镇丽晶广场A座2215室、2216室、2217室组织教师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南昌县教体局经立案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规培训,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校外培训监督举报电话:0791—85710309,0791—85728151。

请各机构引以为戒,规范办学行为,依规依法办学!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5日

 

 

编辑:李孟玲 实习生朱金林
审核: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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