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方通报“17岁男孩在校被围殴”:依法传唤涉案人员
11月18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
2024年11月17日0时51分,石某某(男,17岁)报警称,其在万柏林区某文化艺术培训学校被人殴打。接警后,我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现初步查明:11月16日晚,该培训学校自习课期间,培训学生魏某某(男,17岁)与石某某(男,17岁)发生口角,经同学劝说平息后,双方各自回到位于同一楼层的宿舍。17日0时48分,魏某某、王某(男,18岁)等同宿舍的七人找石某某讨要说法,其中王某手持本宿舍废弃的铁质绘画板支架杆与魏某某、李某某(男,18岁)、郑某某(男,18岁)四人进入石某某宿舍,与石某某短暂争执后,发生肢体冲突,造成石某某头部、颈部受伤。目前,石某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情和情绪均稳定。我局已依法传唤涉案人员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吴梦婷、实习生章星颖
审核:温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