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聊|胡迪:放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年龄限制

2025-01-19 16:46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沈冠楠报道:残疾儿童康复是指在残疾发生后综合运用医学、教育、心理和辅助器具等措施,帮助残疾儿童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减轻功能障碍,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是一项关乎残疾儿童未来和其家庭幸福的抢救性工程。

  在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胡迪建议,为更好地保障残疾儿童权益,可在现有康复救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补助范围。

  胡迪提出,当前,江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主要覆盖0-6岁残疾儿童,未充分考虑同样处于康复关键期的7-15岁残疾儿童。其了解到,省残联计划于2025年将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提升至每人每年2万元,但救助年龄范围尚未调整。

  据统计,全国已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康复救助范围扩展至7-15岁,其中,福建省、上海市、青海省、山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六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更是将0-17岁全年龄段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救助保障范围,相比之下,“尽管省内赣州、吉安等7个设区市也已经放宽救助年龄,但仍有部分设区市仅保障0-6岁儿童,造成省内不同区域间康复救助政策的保障落差。”胡迪说。

  为此,胡迪表示,有关部门可积极借鉴全国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放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年龄限制,将7-15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纳入康复训练救助范围。

  同时,探索将因罕见病致残儿童治疗纳入救助范围,如参照山东省将脊髓性肌萎缩症(SMA)、成骨不全症(瓷娃娃)等对因罕见病致残儿童纳入救助范围。“比如宜春市就将肢体残疾儿童矫治及唇腭裂儿童功能性补救手术列入了救助范围。”胡迪称。

  此外,取消对申请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据介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山西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取消了对申请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实现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胡迪认为,可借鉴上述地区的先进经验,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现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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