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野外违规用火,抚州多人被罚
近期
抚州多人因野外违规用火被处罚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资溪公安持续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近日,1人因野外违规用火被处罚。
1月30日下午,资溪县高阜镇高阜村葛家窠石源山林突发火情。接到报警后,高阜派出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并迅速联合镇政府、消防等展开扑救工作,火情最终得到控制。
随后,高阜派出所民警通过现场走访村民、查看周边视频,锁定行政违法人员葛某。经查,当日下午,葛某无视禁火规定,心存侥幸在石源山脚下自家农田附近焚烧杂草,致使火势失控从山脚下蔓延至山林。看着火势不受自己控制,葛某先是惊慌躲藏,几日后在公安机关政策宣讲下接受处罚。
目前,葛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为全面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底线,现通报2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例。
2月5日,南城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洪门镇沙坪村一山上有冒烟疑似着火,随后县专业队员立即前往现场,发现两名村民在山上违规用火炼山,当地执法队依法作出处罚。
2月6日凌晨,南城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里塔镇杨梅山附近着火,县专业队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发现有村民在山上违规用火炼山,镇执法队对其罚款500元,并要求其义务巡山一周,派出所对该村民进行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