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2》掀起DIY热潮 专家:或涉及侵权

2025-02-12 22:39 阅读
中国新闻网

  眼下,正在热映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下称《哪吒2》)带动许多周边产品一物难求的同时,也掀起了一阵DIY热潮。

  哪吒、敖丙、太乙飞猪、石矶娘娘……面点爱好者杨小美赶在元宵节前制作出一套《哪吒2》角色Q版形象汤圆。她介绍,不同颜色的配件由果蔬粉与糯米粉混合揉成,几道工序下来,做完一组汤圆需2至3个小时。

  “哪吒和敖丙成了我家‘小孩哥’心里的英雄。捏汤圆不容易,但孩子看到成品后很喜欢,我也很欣慰。”杨小美说。

  相较于汤圆,黏土摆件的制作工艺简单许多。杭州市民王嘉仅用不到1小时就做出了一个“石矶娘娘”冰箱贴。王嘉说,今年春节自己是带娃的“工具人”,一份黏土既能让小朋友不哭不闹地做出自己喜欢的《哪吒2》角色,又能拉近大人小孩之间的关系,十分划算。

  在某社交平台上,除黏土、陶艺、面点、钩织等手艺作品外,不少网友秀起3D打印版手办、捏捏(一种硅胶材质的回弹玩具)等机器技术“加持”的产物。其中既有对《哪吒2》形象的简单复刻,也有在原作品基础上的改编、再创作,即二次创作(下称“二创”)。

  出于对《哪吒2》的喜爱,很多网友自愿无偿向“同道中人”分享3D打印模型文件或设计图纸。但实际上,网友的热爱或无形中侵犯了知识产权。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章吴睿指出,国家法律并未禁止二创或DIY行为本身,网友制作周边衍生品只要“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但是此后将二创作品通过各种途径公开发表、传播、使用甚至获利,并且二创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与原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就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涉嫌侵犯原作者所享有的复制、发行、改编、信息网络传播等多项权利。

  此外,章吴睿表示,建模和批量生产行为若是对原作品人物形象的简单复制,会涉嫌侵权。只要行为人因侵权行为获得收益,无论收取的费用名目为何,都属于违法所得。

  据观察,一些电商平台中已有商家瞄准网友的DIY作品,公开出售同款。

  网友“甜牙齿”称,自己2月6日发布的结界兽冰箱贴设计稿已被多位商家盗用,并上架电商平台作为产品图。她解释,金属材质的冰箱贴需要找厂家开模、敲定细节,制作周期长,因此其尚未制作成品,仅将效果图PS在自家冰箱门上。随着盗用愈演愈烈,她家的冰箱门登上越来越多的电商产品首页。

  此情况下,二创作者是否可以维权?

  浙江工商大学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牛强认为,虽网友在《哪吒2》角色形象的基础上二创或涉及侵权,但其改编的作品本身也享有著作权,若保存设计底稿或登记著作权,网友同样可以提起诉讼。

  章吴睿则认为,若有商家或平台将这类未经授权的二创作品再进行盗用,二创作者很难通过目前的平台管理规则去维权。诉讼实务中法院对未经许可改编的“二创作品”的保护有更高的“独创性”要求。

  民众二次创作出于对文化产品的认可,知识产权则是对文化产品的保护。那么各界应如何平衡热爱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关系?

  牛强建议,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可以以著作权人为核心,构建相关产业链。例如以《哪吒2》创作团队为核心,衍生出道具、玩偶、皮肤等周边产品,并举办推介会、文艺创作交流活动,吸引网友参与。“此外,还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基础教育,让大家在宣传、使用作品时,进一步增强意识、明确边界。”(鲍梦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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