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寄花生油附电诈二维码,明知故“帮”者获刑

2025-04-17 18:12 阅读
北京日报

帮电诈人员收发验证码、向受害人邮寄花生油……近期,丰台法院刑庭审理了一起因兼职引发的网络诈骗案件,最终判决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3年3月至12月,被告人高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网络诈骗,仍将实名注册网络账号及验证码提供给他人,每个验证码获利15元。2023年8月至12月间,高某某除了持续为对方提供网络账号及验证码,还根据上家指示,使用上家提供的收货人信息,下单向各地收货人寄生活用品,每单收取7至10元。

2023年8月,高某某按照上家提供的地址,向家住丰台区万泉寺的受害人杨某某寄送一桶花生油,包裹内附带一张二维码卡片。收到包裹后,杨某某依据卡片上的操作提示,扫码下载刷单APP,注册并加入群聊。见群内有人发买票赚差价信息,杨某某按要求在APP购票大厅刷单4单,共花费5万余元,但却迟迟未收到返款,随后杨某某报警。2023年12月28日,高某某被民警通过技术侦查手段抓获。到案后,高某某如实供述,主动退还杨某某全部违法所得。

丰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缴纳退赔款及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最终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再次提醒大众,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随意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住址等个人信息,同时不能因贪图小利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以免毁掉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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