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让盲人“眨眼验证”,问题到底出在哪?

2025-05-14 17:22 阅读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苏扬州80岁眼球缺失的盲人管先生在某运营商营业厅办理手机卡时,因无法完成刷脸验证中的眨眼环节,无奈之下,只能以亲属的名义开通手机卡。此新闻一出,引发不少网友质疑。有网友直言,如果办卡的人是自己没有眼球的亲人,营业员还会要求对方在刷脸验证时眨眼吗?管先生的遭遇让人同情,更让人反思,为什么人脸识别这项便民技术竟成了特殊群体办理基础业务的“拦路虎”?

  这个新闻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在涉事营业厅附近,另一家营业厅对于前来办手机卡的特殊群体,只需拍摄其有效身份证件和残疾证留档即可,无需“眨眼刷脸”验证,很有人情味。这不禁让人想问,为什么同是办手机卡的营业厅,服务过程和结果会有天壤之别?可见,不是特殊群体不能成功办理手机卡,是涉事营业厅的服务理念和方法出现了严重问题。

  近年来,随着各地加快建设智慧城市,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在很多场景中,但让像管先生这样的特殊群体很是发愁,不仅享受不到这一科技便利,反而办起事来经常受阻。在以往的媒体报道中,特殊群体反映的人脸识别问题已多次引发热议。除盲人外,人脸烧伤患者、脑瘫、面瘫、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唐氏综合征患者等,都普遍存在“刷脸”困难情况。

  不可否认,人脸识别技术确实给身份验证带来了很大便利,但并不是所有人都适用这项技术,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比如像管先生这样的特殊群体。笔者认为,表面上看是涉事营业厅在服务方式方法上不灵活变通,实则是对服务对象的冷漠。开门做生意,让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是经营之道的初衷,也是目标。很显然,涉事营业厅没能做到这一点。

  事实上,确保特殊群体不被人脸识别技术所困,是有规可遵的。今年6月1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该《办法》第五条规定:处理残疾人、老年人人脸信息时,必须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该《办法》第十条也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若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应当为其提供其他合理且便捷的身份验证方式。可见,真正困住特殊群体顺利办理业务的不是技术,而是人心。

  (潘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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