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新规”剑指校服腐败,几个“不得”是亮点

2025-05-22 17:48 阅读
大江网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严防校服采购腐败,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指导意见》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广东全省公民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需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整齐划一的校服,便于学校统一管理,承载着育人功能,能有效防止同学之间产生攀比心理,堪称学校“行走的文化”。然而,在为学生统一购买校服的过程中,一些学校的行为暴露出诸多不妥之处:例如存在强制购买,以及学校从中牟利的嫌疑等。

  广东省五部门联合发布的《指导意见》可谓亮点纷呈,值得肯定。该《指导意见》一旦落实落地,将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大的自由度和更广阔的选择空间,甚至有望从根本上杜绝校服领域的腐败现象,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

  在笔者看来,这个旨在防范校服腐败的《指导意见》中,几个“不得”是亮点:不得强制学校或者学生购买校服;不得违反市场竞争原则;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不得采取地方保护主义;不得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

  几乎所有学校购买校服,都强调了“自愿”属性。那么,广东省的这部校服“新规”,在保障家长购买校服的自主权上有什么新措施呢?该《指导意见》指出,学校选用和购买校服,需要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这就意味着,“买不买校服”和“买什么样的校服”,不再由学校或家委会主导,而是根据大多数家长的意见来决定。

  不仅如此,家长的“民意”还将贯穿校服选用、采购及监督的全过程、各环节。因为《指导意见》规定,在这些环节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家长代表占了这么高的比例,校服采购哪里还有腐败的空间?

  不得违反市场竞争原则,不得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保护地方校服企业,这些“不得”则是强调了校服生产经营企业竞标的公平性。不得滥用行政职权,则是强调了以学校为采购主体,以家长和学生作为校服选用的主要参与者,把校服采购的事宜真正交给家长,充分发挥民主,杜绝他人插手校服采购,从中渔利。

  此外,《指导意见》还指出: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已购校服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不得短期内更换;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购年级服和班服,加重学生负担,滋生新的采购腐败。

  长期以来,公众对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一直深恶痛绝。所以,有必要加强治理,遏制校服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广东省的“校服”新规,几个“不得”成为“亮点”。不过,笔者倒想再为这个“新规”加一个“不得”——学校落实新规,不得虚与委蛇、阳奉阴违。

  (黄齐超)

  校对:吴悦雨

打开APP阅读全文
用户点评
    打开APP,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