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奖励机制“添活力” 矿山隐患“无处遁形”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赣安办字〔2024〕117号),推动矿山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兴国县积极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动态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全县17家非煤矿山企业已全覆盖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强化落实该机制,现将矿山领域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供学习交流借鉴,切实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2025年3月15日,兴国县众合矿业有限公司鑫泉萤石矿员工陈某华在井下巡查时,发现临时配电箱下方的绝缘胶垫挪位且表面污损、积水,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陈某华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经核查,绝缘胶垫已破损失效,公司迅速更换了新的绝缘胶垫,并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奖励陈某华200元。
2025年3月27日,兴国鑫硕矿业有限公司良村前村萤石矿员工胡某龙在+240中段出渣过程中,途经+290中段斜坡道时,发现排水管法兰冲破导致漏水严重。胡某龙立即停车查看,并电话报告矿部值班室。矿部接到报告后迅速派人维修,及时排除了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给予胡某龙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
2025年3月16日,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龙潭金矿员工黄某洪在井下巡查时,发现+270V1西切割巷掘进工作面的局扇摆放位置不正确,存在污风循环现象。黄某洪随即向矿山管理人员报告。公司安排人员将局扇调整至合理位置,消除了事故隐患,并依据奖励机制,奖励黄某洪100元。
2025年4月8日,兴国圆横矿业有限公司龙潭金矿员工彭某阳在井下巡查时,发现+370V1s采场封闭漏斗的钢轨被挤出,存在垮斗伤人的危险。彭某阳立即向矿山管理人员报告。公司随即对隐患点重新焊接钢轨并封堵漏斗,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据奖励机制,奖励彭某阳100元。
2025年4月16日,兴国东方华玉氟业有限公司忠田萤石矿员工廖某添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主通风机备用电机失效,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廖某添立即向矿山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迅速更换了失效的备用电机,消除了事故隐患,并依据奖励机制,奖励廖某添500元。
通过上述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有效落实,不仅激发了员工主动发现和报告隐患的积极性,也为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