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道德之光照亮奋进之路

2025-05-24 06:46 阅读
江西日报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隆重表彰新一届全国道德模范,既让“好人有好报”成为社会共识,又让人们学有榜样、行有示范,有利于形成向上向善的良好风尚。

  在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道德模范被定义为那些愿意牺牲个人利益来维护公共利益的人或集体。他们的事迹突出且具有代表性,通过自身的行动传递着道德的力量。道德模范可感可学,他们带着人间烟火的真性情,用无私奉献的故事打动人心。作为开国将军甘祖昌和“老阿姨”龚全珍的女儿,成长在农村的甘公荣从没享受过所谓的“特权生活”,坚持做平凡岗位的实干者、扶危帮困的践行者;袁守根胸怀“让脐橙造福一方人”的理想,甘当“不拿钱的技术顾问”,孕育出一个惠及众多老区群众的大产业……实践证明,道德不是抽象的概念,也不是悬浮于空中的教条,而是可触摸、可践行的具体准则,是普通人用日复一日的辛勤付出树立的价值标杆。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当今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呈现多样化趋势,而道德模范的评选与表彰显得尤为重要。他们不仅传递正能量,更在引领文明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褒扬道德模范,我们能够弘扬社会正气、树立道德新风,以主流道德价值观引领社会潮流,激励人们在平凡中创造不平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高尚的道德情操不必仰之弥高,而是人人可及的生命实践。让道德之光照亮奋进之路,我们要在岗位上多一份专注,在生活中多一份善意,在困境中多一份坚守,争当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如此,民族的未来可期。

  黄仕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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