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 宜春市检察机关为607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逾1027万元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罗鑫报道:7月9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救助 传递检察温情”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以来,宜春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和“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82件,为607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27.73万元,切实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传递检察温情。
坚持内外联动 凝聚司法救助工作合力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健全司法救助线索内部发现、移送、办案结果反馈、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部门间横向协作配合,并与妇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定期开展救助信息互通、问题磋商、分析研判等工作,着力构建“检察+”司法救助协作机制,持续强化一体联动办案,形成了司法救助跨部门融合办案的良好局面。
聚焦精准施策 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突出救助重点。宜春市检察机关明确将困难妇女、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协同妇联、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加大救助帮扶力度。
优化办案流程。宜春市检察机关针对急需救助资金的案件启动先行救助,快审快批快发,不断提升救助效率。
衔接社会机构。宜春市检察机关和民政、农业农村、妇联、教育等部门共同发力,构建“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助推“单一”司法救助向“多元”救助帮扶转变。
坚持效果导向 彰显司法救助工作价值
宜春市检察机关坚持总结深化,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强化案例培育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司法救助办案质效持续提升。
去年以来,宜春市司法救助工作有效纾解民困,有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宜春、法治宜春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