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违规培训!江西3起典型案例公布
2025-07-14 22:08 阅读
江西省教育厅
今年以来,江西各地扎实开展校外培训治理,依法依规打击违规培训行为,切实保障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暑假来临,各地将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违规培训,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现将部分违规培训处罚案例予以曝光。
一、宜春市樟树市冯某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
宜春市樟树市冯某,租用樟树市药王街某居民楼三楼,擅自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2025年1月14日,樟树市教育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其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办学,退还全部未消课费用,并处10380元罚款。
二、上饶市信州区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上饶市信州区某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培训。2025年1月10日,信州区教育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其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规办学行为,退还全部未消课费用,并处10000元罚款。
三、吉安市永丰县某托管机构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吉安市永丰县某托管机构,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2025年3月18日,永丰县教育体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之规定,对其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规办学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处4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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