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伪造“警情通报”,危害不可小觑

2025-08-01 17:26 阅读
大江网原创

  7月26日,一则关于“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被带走”的消息在网络传播。次日,一份蓝底白字的伪造“警情通报”迅速蔓延,称释永信“携带情人、子女等34人潜逃美国被有关部门拦截”,描述其有31位情人、174个非婚生子女。面对网友求证,开封警方迅速回应:“通报是假的,请不要再传播,目前正在开展工作。”这并非个例。《法治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近10日内,至少已发生3起伪造、传播虚假警情通报的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恐慌。

  7月20日,云南昆明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次日,一份伪造的“警情通报”在网络疯传,声称事件为“驾车撞人的重大恶性案件”,造成“131人死亡,337人受伤”,瞬间引发公众强烈不安。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随后发布真实通报澄清:事故实际造成2人死亡,4人轻伤,5人轻微伤。传播该虚假通报的白某某、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7月22日,针对浙江杭州余杭区部分区域自来水出现异味,官方已查明异味源自特定气候下藻类厌氧降解产生的硫醚类物质,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水质安全。然而,就在官方信息发布后,一份虚假的“警情通报”却在网上流传,谎称“主城区13处水路接驳下水粪水排污管网”。经查,网民邵某豪为博取关注,故意编造并传播此谣言,目前已被属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伪造“警情通报”事件频发,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究。一方面,伪造成本极低是重要因素。PS修图软件、AI工具的普及,让别有用心之人能轻松模仿警情通报样式,甚至一键生成虚假内容。另一方面,造谣者的逐利心态作祟,他们妄图通过炮制这些虚假信息来博取关注、获取流量,全然不顾可能造成的恶劣影响。

  伪造“警情通报”的危害不可小觑。从法律层面来看,这种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红线,编造、故意传播虚假警情,达到一定程度便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即便未达到犯罪程度,也会面临行政处罚。从社会影响角度,此类虚假通报披着官方外衣,极具迷惑性,公众难以辨别真伪,不仅严重损害官方权威信息的公信力,更会引发社会恐慌,威胁社会安全稳定。

  要解决这一乱象,平台必须有所作为。其一,完善审核机制,加大技术投入,利用先进的图像识别、内容分析技术,对发布的警情通报类信息进行严格筛查,及时发现并拦截虚假内容。其二,加强人工审核力量,培养专业的审核团队,针对热点事件相关信息,进行重点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其三,优化算法推荐,不能单纯以流量为导向,而是要将信息真实性、权威性纳入推荐权重,避免虚假信息因算法“偏爱”而广泛传播。

  此外,还需多方协同治理。执法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对伪造、传播虚假警情通报的行为依法严惩,形成有力震慑;公众也应提高媒介素养,增强对虚假信息的辨别能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只有平台、执法部门、公众三方共同发力,才能有效遏制伪造“警情通报”等网络虚假信息的泛滥,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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