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法院:立案庭劝导发包方,工资款庭后全兑清!
2025-08-05 16:39 阅读
贵溪市人民法院
“谢谢立案庭法官帮我们拿回工资款!”调解室内,原告钱某领款后喜不自禁。7月29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秉持“民生优先”原则,通过劝导发包方先予兑付的方式,庭后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被告某劳务公司承包某项目后,将其中部分劳务分包给原告钱某。钱某带领工人完成施工后,劳务公司尚欠13万元工资款未付。经催讨无效后,钱某对劳务公司提起诉讼。受案后,经承办法官细致核查,双方对案情无任何异议,但被告劳务公司表示因项目尾款尚未结算且自身资金紧张,坚持待尾款到位后再付清所欠工资款;而原告钱某一方的工人一再要求尽快支付工资。为全面掌握情况,承办法官随即进一步调查,得知项目发包方给付工程尾款尚需较长时间。
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确保劳动者被欠工资及时获兑,全面审视该案后,承办法官秉持“民生优先”原则,多次对劳务公司所包项目的发包方进行释法和劝导,向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阐明法理关系和利害关系;同时以劳务公司所包项目尚在建设为切入点,从确保项目正常运作及强化企业法治思维等角度出发,劝导其对工程尾款中的工资部分先行兑付。经正向沟通,发包方接受承办法官的建议,从工程尾款中支出该笔工资款并汇至被告劳务公司账户内。
7月29日,双方在庭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劳务公司当场向原告钱某兑清13万元工资款,该案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