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开展第二批“睡眠账户”小额资金集中清理

2025-08-06 14:54 阅读
赣州公积金

  关于开展第二批“睡眠账户”

  小额资金集中清理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提高缴存数据质量,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中心决定自即日起在第一批“睡眠账户”小额资金集中清理工作基础上,继续开展第二批“睡眠账户”小额资金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封存2年(含)以上,无资金收、支情况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冻结或其他限制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账户余额为5000元(含)以下。

  二、清理内容

  经采取多种方式仍无法联系核实,且缴存职工在公告限期内仍未办理提取销户或转移销户的,我中心将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此类人群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统一予以销户,并将账户余额本息转入其本人社会保障卡内。

  三、清理程序

  (一)查询清理账户

  缴存职工可登录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zfgjj.ganzhou.gov.cn/)、关注“赣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此次清理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内办理方式

  1.办理要求

  在2025年8月5日-10月5日公示期内申请办理销户的缴存职工,在本中心或本市以外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办理账户转移销户手续;未在本中心或本市以外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赣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提取销户手续。

  2.办理渠道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窗口均可办理。符合直接办理条件的缴存职工,还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赣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赣服通或“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提取、转移销户手续。

  (三)公示期后办理方式

  在公示期后,对仍未办理提取销户或转移销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我中心于2025年11月30日前统一予以销户并将账户余额本息转入其本人社会保障卡内。如有缴存职工发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销户且余额清零但其社会保障卡账户无该笔资金进账的,反馈至账户所属分中心进行核实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各缴存单位应对本单位账户封存的职工逐一进行清查,及时通知缴存职工携带相关证件办理提取手续。如信息不准确、不相符或资料缺失的,由原单位(或原单位留守处、上级主管部门)配合出具相关证明,待信息修改后,再办理销户手续。

  (二)缴存职工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见有关问题,可关注“赣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指南”-“业务网点”或登录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zfgjj.ganzhou.gov.cn/),点击主页中的“机构职能”-“联系方式”,查询所属分中心办公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5日

  扫描下方二维码可查看或下载“睡眠账户”小额资金名单(第二批)

  来源:赣州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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