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民警并出言辱骂,信丰一男子被拘!

2025-08-11 08:41 阅读
赣州公安

8月5日20时许

信丰县公安局嘉定派出所

接到一起家庭纠纷警情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

然而,在调解过程中

旁观人员郭某因饮酒后情绪激动

干扰调解工作

甚至出言不逊,挑衅民警

 

为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

民警将郭某劝离

郭某非但不听劝

反而变本加厉

借酒耍横、拒不配合

伸手殴打民警并出言辱骂

民警遂依法将其控制

并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

 

 

案件发生后

治安大队、法制大队立即介入

进行取证调查

在固定相关证据后

警方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嫌疑人郭某

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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