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文通安置小区8月17日开始选房、分房

2025-08-15 11:30 阅读
信州资讯

  文通安置小区选房、分房公告

  文通安置小区现已建成。经研究,定于2025年8月17日至19日看房并领取《文通安置小区选房告知书》,定于2025年8月20日至24日选房、分房并办理相关交付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分房对象

  根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协议》,文通安置小区的安置对象为水南片区棚户区(一期)综合改造项目的被征收户(以下统一称为“选房人”)。

  二、选房、分房依据及原则

  以《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协议》、选房号等有关文件和凭证为依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以下规定实施:

  1.选房人按照征迁时产权性质以选房号顺序依次在各自区域内选房;

  2.安置房实际建筑面积以测绘数据为准;

  3.安置房购房款、物业管理费、管道煤气开户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管理履约保证金、地下停车位使用费等费用全部缴清后,办理《选房确认书》及交房、验房手续。

  三、选房、分房时间及地点

  (一)看房、发放选房告知书时间:

  1.看房时间:2025年8月17日至19日

  2.发放选房告知书:2025年8月17日至19日

  每日上午8:30至11:00,14:30至17:00

  3.选房告知书发放地点:文通安置小区物业用房(文通安置小区一号楼)一楼

  (二)选房、分房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20日—24日

  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选房地点:文通安置小区物业用房(文通安置小区一号楼)一楼

  四、选房、分房事项和步骤

  1.现场看房

  选房人自2025年8月17日至2025年8月19日(上午8:30-11:00,14:30-17:00)自行前往文通安置小区看房,每个单元一楼进户大厅处公布有户型面积明细,选房当天不再安排现场看房。

  2.领取《选房告知书》

  选房人接到选房通知后,需按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选房号原件,于2025年8月17日—19日(8:30-11:00,14:30-17:00)到文通安置小区物业用房(文通安置小区一号楼)一楼领取《选房告知书》及相关资料,并将《选房告知书》回执单交回。具体选房时间、选房流程等相关事项详见《选房告知书》。

  3.现场分房

  (1)按照通知的选房时间,选房人到达指定的选房地点,等待选房(当天不再安排现场看房)。

  (2)选房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选房号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的黑白复印件3套(注:户口本的复印件包含户主页、本人页)。

  (3)选房分房当天,选房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抵达选房现场等待叫号。以叫号顺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选房:①材料审核;②现场选择房型;③财务及物业结算;④资料复核;⑤领取《选房确认书》;⑥领取钥匙。

  温馨提示:现场选房时,每户选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请选房人务必提前看好房源,并按要求准备好选房证明材料,避免因材料不完整延误时间。

  五、相关费用结算方法及标准

  1.购房款。以征收补偿方案及征收补偿协议为依据,按照已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结合已选安置房面积进行结算。

  2.周转金。本次公告的选房时间(2025年8月)即周转金终止发放时间,截至选房时间尚未支付的周转金据实结算。因考虑到交付的安置房装修需要,将发放3个月的装修期周转金(2025年9月—2025年11月)。

  3.物业相关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1.2元/㎡,预收1年。

  ②装修垃圾清运费5元/㎡一次性收取。

  ③装修保证金:1000元/户,选房人在装修时不允许破坏房屋主体、外形,装修完毕入住后验收合格返还。

  4.管道煤气开户费:2800元/户。

  5.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文通安置小区选房分房期间,凡是办理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业主可享受优惠价(详见“文通安置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说明”),超过分房期办理车位使用权转让的业主按照评估价收取使用费。

  六、注意事项

  1.文通安置小区选房分房工作,统一按照本次公告内容由上饶市文通安置小区选房分房工作领导小组执行,通过其它途径选取的房屋视为无效,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选房户未在《选房告知书》规定的时段内参与选房(未到现场或到而不选、拒绝选房),一律顺延至本项目该房型选房号末端号之后选房(周转金结算至选房分房公告当月为止)。

  3.请选房人备足结算款,原则上现场只受理银行储蓄卡结算,不受理信用卡结算,不收取现金。建议选房人先到储蓄卡开户银行查询是否能大额转账,确保可顺利支付结算款。

  4.征收补偿协议上有多个被征迁人的,多个被征迁人在选房当天必须全部到场,因故不能到场的,须出具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本人的直系亲属代为选房,并附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须带原件到现场核对)。

  5.选房户选择安置房产权人的姓名应与《征收补偿协议》保持一致,原被征收人死亡的,继承人需证明其系该补偿协议及房屋的合法权利人,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1)原被征收人的死亡证明;(2)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3)经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

  6.被征收人遗失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到原项目房屋征收单位查询原协议,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选房号原件遗失的,到原项目房屋征收单位查询选房号存根并出具证明。同时,被征收人选房前办理好上述材料遗失声明手续。

  7.如存在纠纷的,在选房之日前,必须妥善解决好纠纷,按时按要求参加选房;若不能按时按要求选房的,顺延至该项目选房号的末端号之后轮选。

  七、未尽事宜咨询

  章女士19079325558

  邓女士19307099718

  柯先生0793-8106222

  上饶市文通安置小区选房分房工作领导小组

  (水南片区棚户区(一期)综合改造项目部代章)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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