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632户!万载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启动选房

2025-08-15 11:30 阅读
万载发布

  万载县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产权调换户安置房选房公告

  为做好2021年万载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选房工作,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选房工作顺利进行。经万载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选房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5年8月25日——9月6日,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开始选房,工作人员和被征收人须提前半小时到达选房现场。

  二、选房地点

  万载县城投公司二楼

  三、选房安排

  此次选房对象为202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选择产权调换的私有住宅户,共632户。详见选房安排表(附表一)

  (扫描二维码查看安排表)

  四、安置房源

  本期安置房源主要为3个小区,其中2个小区现房,1个小区期房,全部为电梯房。安置房面积以房屋建成后专业测绘机构测绘的数据为准。共有房源1460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荷塘小苑532套地点:将军大道康乐中心幼儿园旁。

  墨香园346套地点:康乐大道延伸段,万载外国语学校旁。

  幸福佳苑519套(期房)地点:康乐大道延伸段,万兴公司对面。

  2018—2021年棚改安置房选定后剩余尾房63套,具体小区详见城投公司二楼选房地点。

  五、选房流程

  1.报到

  被征收人到所属的征收工作组报到,将携带的选房所需资料交工作组初审。

  2.资格审查

  被征收人携带下列材料,在征收工作组工作人员带领下,到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参加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选房通知;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

  (2)被征收人委托他人参加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选房通知;②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③委托书;④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⑤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

  3.登记

  通过资格审查的被征收人,必须先到登记工作组登记,登记完毕后,领取号牌,进入选房候选区域等待选房,及时了解当前选房情况。

  4.选房

  选房工作组叫号,被征收人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进入选房区域进行选房,选房时间不超过6分钟。选房时,被征收人到房源销控表上选定房屋栋号、楼层、房号,工作人员随即将销控表上该房号取下粘贴至被征收人所携带的《选房通知》背面的“房号粘贴区”上。

  5.签订《选房确认书》

  被征收人选好房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签约区签订《选房确认书》。

  6.张贴公示

  每半天选房工作完成后,将选房结果进行公示。

  六、选房须知

  1.带好选房资料。选房时,被征收人应携带好《选房通知》明确的相关资料参与选房。如因资料携带不齐全,造成无法选房的,其选房顺序自动顺延,由下一顺序号选房,待资料齐全后,允许在其之后的任意顺序号前进行选房。

  2.准时参加选房。被征收人及其委托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未按时到达选房现场的,其选房顺序自动顺延,由下一顺序号选房;如后期赶到的,允许在其之后的任意顺序号前进行选房。

  3.把握选房时间。每户被征收人选房时间不超过6分钟,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或故意不选房的,选房工作照常进行,由下一顺序号被征收人进入选房区进行选房。

  4.控制人员数量。由于本次选房涉及户数较多,选房场地有限,因此,每户被征收人到现场参与选房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

  5.同姓名不同选房号的同一个被征迁户可以合并结算,但不可合并选房;分户的子女和父母等一律不可以合并结算和合并选房。

  6.选房时按最接近的置换面积进行选房。

  (1)一份产权调换协议可选一套安置房,所选安置房面积不受限制。

  (2)一份产权调换协议选择两套或两套以上安置房的,选择一套或多套后如有剩余置换面积,其剩余置换面积加优惠面积(集体土地10%、国有土地10㎡)加电梯井赠送面积小于70㎡(含70㎡)可再选一套该小区最小户型的安置房。

  (3)一份产权调换协议选择两套或两套以上安置房的,选择一套或多套后如有剩余置换面积,其剩余置换面积加优惠面积(集体土地10%、国有土地10㎡)加电梯井赠送面积后大于70㎡,可以选择一套安置房,该套安置房面积不超出之前所选安置房中最小户型面积。

  (4)一份产权调换协议至少选择一套安置房,选择一套或多套(含两套)后剩余置换面积小于70㎡(含70㎡)可以在交房结算时货币结算;选择一套或多套(含两套)后剩余置换面积大于70㎡的不可以货币结算,必须选择一套安置房。

  (5)一份产权调换协议选择一套或多套安置房后,无剩余置换面积,所选的最后一套安置房无效。

  7.选房人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中确定的被征收人为准。在签订选房确认书时,不办理权益变更事宜。特殊情况和具体操作如下:

  (1)被征收人死亡:提供死亡证明和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无遗嘱需所有继承人面签遗产分配协议),在签订选房确认书时可以进行权益变更,后续过渡费同时发生变更。

  (2)被征收人病危:提供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和所有继承人面签遗产分配协议,在签订选房确认书时可以进行权益变更,后续过渡费同时发生变更。

  (3)被征收人离异:提供离婚证和有法律效力的财产分割协议、判决书,在签订选房确认书时可以进行权益变更,后续过渡费同时发生变更。

  (4)有偿转让:以被征收人为选房当事人,购买人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转让合同,可陪同被征收户选房,在签订选房确认书时,经被征收户同意在其签名后,加签购买人姓名,后续过渡费不发生变更。

  (5)无偿赠予:不进行变更。交房办证时被征收户签订产权转让确认书后进行变更。

  (6)产权分割:在签订选房确认书时,不进行产权分割和产权人变更。交房办证时被征收户签订产权转让确认书后进行变更。

  万载县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

  万载县城市提升改造建设指挥部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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