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虐猫致死”引法律讨论 律师称涉案人或面临刑事处罚 立法界定“虐待”行为是难题
近期,沈阳两家猫咖店发生的连环虐猫事件引发关注,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榜。
如何防止此类恶劣事件再次发生?是否应该推动反虐待动物立法?带着疑问,近日,记者采访了多名律师、民警和志愿者。
漫画/刘晨阳
虐猫致4死2伤该担何责?
8月2日下午,辽宁沈阳一家猫咖店的公共视频拍摄到女子邓某对店内幼猫实施虐待行为,店员发现后将她驱逐,受虐幼猫因严重应激反应萎靡昏睡两日。
次日,邓某又转至另一家猫咖店的私密包房,对幼猫实施更残忍的虐待,导致4只猫死亡、2只重伤。受虐死亡的4只金渐层奶猫市场单价超4000元,总价值超1.6万元,已超辽宁地区故意毁坏财物案5000元的立案标准。目前,沈阳警方已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立案。
江西江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军告诉记者,沈阳这起案件若价值鉴定结果成立,邓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年,萍乡市曾发生类似虐宠事件。一名女子在一家宠物店内购买了一只宠物猫,几日后返回店内要求退货,遭到店家拒绝。该女子竟在店内当众将幼猫摔死,店家随即报警。
然而,处理结果让人感到无奈。“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虐待保护动物以外的生物,我们主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等相关条款,视情节和影响处置。像2021年那次摔猫事件,我们只能对当事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萍乡市公安局湘东分局荷尧派出所民警黎鑫表示。
黎鑫解释,除非事件本身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例如引发大规模聚集、网络暴力或严重扰乱公共秩序,警方才可能依法对施虐者作进一步处理,但处理的动因往往并非直接针对虐待动物行为本身。
胡军表示,在萍乡这起事件中,被摔死的幼猫属于顾客已经买走的,也就是属于摔猫女子的财产。如果她摔的是别人的宠物,在动物价值较高的情况下,才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现行法律体系下,我们只能通过财产权对动物进行间接保护。对于非财产性的、纯粹的虐待行为,特别是针对无主或低价值动物的虐待,存在法律空白。”胡军说。若施虐对象是无主流浪宠物,或宠物本身价值不高难以量化(如普通家猫),便无从追究刑责。
界定“虐待”行为难度大
多年前,我国曾在禁止虐待动物立法层面迈出了一步。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次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起草完成,明确禁止虐待和遗弃动物,强调人道对待动物。然而,时至今日,仍停留在“专家建议稿”阶段。
2020年以来,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多次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不过,监管部门的态度相对审慎。2020年9月,农业农村部在对相关人大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多数虐杀动物的行为可以通过现有法律规定进行调整,公安等多个部门都在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社会生活中虐待动物是极少数现象,专门制定一部法律缺少必要性,且“虐待”行为的界定本身存在技术难度。
“界定‘虐待’行为确实是个难题。”江西昭萍律师事务所律师柳九一对此深有感触,“牵涉面太广,比如给宠物做绝育手术,有些人认为这是必要的健康管理,有些人则认为这本身就是伤害,传统的动物表演训练方式也常陷入是否属于虐待的争议。此外,还涉及民族文化习俗的差异,例如部分地区有食用犬猫的传统,若立法单独保护伴侣动物,可能引发公众对文化公平性的质疑。”
柳九一提出:“我国现行刑法中,虐待罪仅适用于家庭成员间虐待,主体限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对于虐待非家养动物或陌生人的动物,法律既无专门罪名,也缺乏系统性处罚规定。在治安管理层面,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未将虐待动物明确列为处罚事由,导致执法依据不足。”
即使立法,执法成本也不容忽视。黎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反虐待动物立法,这需要配套建立动物伤情鉴定标准、培训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兽医队伍,其财政投入和执法资源需求是巨大的。在现有警力资源下,如何有效执行是一个难题。”
探索动物保护替代方案
尽管立法进程缓慢,但专家呼吁和地方层面的探索一直未停止。
胡军明确表示支持立法。他认为,立法禁止虐待动物行为,可以填补当前法律的真空状态,为这类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准绳,“这不仅能从法律角度对施虐行为进行公平合法的惩处,有效制止虐待行为,还能减少无意义的争论,降低动物保护人士与施虐者之间发生激烈冲突的风险。”
“虐待动物行为违背民法典第8条确立的‘公序良俗’原则,现代犯罪学研究证实,虐待动物与针对人类的暴力犯罪存在行为关联性。立法不仅是为了保护动物,更是预防人身暴力犯罪的前端防线。”柳九一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曾于2022年4月指出,引起动物不必要痛苦的行为即构成虐待,动物应享有基本福利。他认为,国家层面有必要出台一部规制虐待动物的法律,赞成制定反虐待动物法或防止虐待动物法。
地方与行业正探索动物保护的替代方案。比如,萍乡市在城市管理和流浪动物救助方面有所行动。记者了解到,爱宠人士自发成立了“萍乡市小动物保护协会”,积极开展流浪动物救助和文明养宠物宣传活动,试图从社会层面弥补法律保护的不足。
今年3月,该协会志愿者在萍乡市某街道发现一条被人恶意殴打的宠物犬,送医后发现其脊柱断裂,神经损伤,急需手术。后来,志愿者通过网上众筹善款救下了这条宠物犬。“我们只能在动物被殴打、虐待后进行救助,而无法保证它们不受伤害,也没办法让施虐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一名参与此次救助的志愿者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深圳、广州等城市出台了流浪动物救助条例,规定了流浪动物收养、救助、绝育等程序。重庆等城市则加强流浪动物管理,推进疫苗接种。这些地方的实践,为改善动物生存状况奠定了基础。
◎文/新法治报·赣法云 郑小丫 记者陈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