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商贷委托提取合作银行增至12家

2025-08-20 15:06 阅读
南昌公积金

  为方便广大缴存职工,中心持续扩大商贷合作银行范围,推进商业银行数据共享,目前已与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实现了互联互通!江西省内两家银行的商贷贷款职工,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贷委托提取协议,中心在提取年度对应月25日前,为各委托提取人代办提取,并将提取资金转账至各委托人银行卡账户内。

  目前,省内合作商业贷款银行已达12家!

  以上12家合作银行省内商业贷款职工(包含组合贷款),均可本人携带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未婚职工无需提供);

  3、本人一类有效银行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或招商银行);

  4、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包含有效的合同编号或贷款账号)。

  至中心服务窗口签订委托提取协议,签订成功后您就不用操心啦,系统会自动判断对应月,在每年对应月25号前为您办理一次提取!

  温馨提示:

  如您已还款超过一年,且该笔贷款未以“偿还其他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原因提取公积金,可携带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提取后现场签订“商贷委托提取协议”。

  来源:南昌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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