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光光相报”何时了

2025-10-17 16:40 阅读
大江网原创

  夜幕下的城市道路,本应是车流有序、归途安然的通途,却因一束束刺眼强光,变成了暗藏风险的“战场”。据10月17日《法治日报》报道,机动车滥用远光灯、电动自行车滥用强光灯等不合理使用灯光的行为,持续影响驾驶员、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相关数据显示,夜间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比达30%至40%,成为城市暗夜下的“隐形杀手”。

  滥用远光灯,照出的是规则意识的缺失。交通运输部早已将滥用远光灯列为常见不文明行为,可现实里,有人在路灯明亮的城市快速路上全程开远光,有人给电动车加装“瞬间致盲”的爆闪灯,甚至把车灯当成“斗气”的武器,社交平台上“以暴制暴”的对抗教程更成了歪风。这哪里是用灯,分明是把公共道路当成了私人领地,把他人安全抛在了脑后。古人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交通规则的底线,容不得这般肆意践踏。

  强光乱闪的背后,是治理链条的薄弱环节。电商平台上,“流氓灯”公然标注“致盲”卖点;街头巷尾,改装车灯的电动自行车穿梭自如,监管的“探头”为何跟不上?并非没有规定,而是执行中存在“抓大放小”的盲区。机动车滥用远光取证难、处罚轻,电动自行车改装灯光更是处于监管模糊地带。这样的“宽松”,不是包容,而是对违法者的纵容,对守法者的不公。就像治水要疏堵结合,治理光污染也得找准病灶,让监管跑在违法前面。

  破解“光光相报”的循环,需要文明与制度双管齐下。制止滥用远光,首先要唤醒每个交通参与者的文明自觉——你多一分体谅,他少一分危险。同时,制度的“探照灯”必须更亮:一方面要严查电商平台违规售灯,从源头切断“强光武器”的流通;另一方面要升级执法手段,用科技赋能取证,让滥用远光者“亮灯必被查”。

  城市的夜晚,不该被刺眼强光割裂。每一盏车灯,照亮的都应是回家的温暖,而非他人的恐惧。当规则成为共识,当监管更加有力,当文明融入每一次行车,我们才能真正让夜晚的道路回归安宁,让每一次出发,都能平安抵达。毕竟,再亮的车灯,也照不亮漠视规则的心;唯有文明与责任,才能守护好每一段归途。

  (邓随新)

打开APP阅读全文
用户点评
    打开APP,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
    每日读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