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区一公共绿化遭遇砍伐式破坏各监管部门无视

2021-11-04 17:31发帖人:小小市民

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与绿茵路交汇口处丰和都会1号楼前的公共区域以及丰和中大道西侧此段路,数棵小区公共绿化树木及道路绿化树木被齐头剪断,将近枯死,附近的1米以外的道路和小区均未有任何类似的修剪现象,可见不是城市园林部门的正常合法修剪,疑为附近商户私自修剪,此区域内原供业主活动的草地也逐渐被非法停车压死并被商户使用水泥填补供非法停车用,休闲的假山石凳也近乎灭绝,本小区交付使用始,此区域空地,除了方砖、大理石砖、鹅卵石小道以外,无任何水泥地面,现水泥地面原来均为规划备案的绿化草地假山等,车辆碾压草地的现象目前依旧持续,执法部门可以调阅该区域规划图核实,及时叫停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绿地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根据《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第3条、第10条、第11条规定,上述单位绿化及道路绿化“均属城市绿化的一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规划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或者进行与城市绿化不相关的建设项目。”如有违反依据《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第27条、28条、30条、32条、35条、41条,“城市其他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绿地规划范围内的树木、绿篱,不分权属,禁止擅自砍伐或者移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公共场所的花、草、树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给予处罚:...(二)擅自占用绿地、风景湖泊、风景林地的,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可按每日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三)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的,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对个人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四)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树木的,责令停止侵害,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的,处赔偿费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责令补植5倍的树木;未经同意擅自非正常修剪树枝的,可以并处赔偿费2倍以下罚款;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并处赔偿费7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内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今年上半年轰动全国的典型案例上海市民修剪自家院内的树木吃巨额罚单正是依法执法维护法治尊严的体现,其行为尚属是树木所有人不当修剪自家树木行为,上述中提到的绿地和树木,所有权为全体业主及市政府,为何会遭遇砍伐式修剪?监管部门不应该有所作为吗? 请相关部门查看附件图片并亲临现场执法,纠正违法行为,并依法恢复绿化,巩固南昌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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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极不严谨!!!! 1.所述区域,是丰和都会小区红线,而不是丰和小区红线,这是两个不同的小区,这么低级的错误也会犯?太不应该了!!!! 2.绿化办为非法砍伐的商户承担砍伐的责任,有点监守自盗的味道了,既然是绿化办修剪养护造成的,那是什么日期修剪的呢?作出修剪决定前肯定经历过灌根养护的前期补救工作不得已才修剪,那此工作持续了多长时间分别是什么时间操作的? 3.关于商户把门前草地硬化成水泥,从职能部门回复来看,承认了存在此事实,那么对于破坏城市绿地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罚及修复呢?前投诉帖文已经列举了相关法律条文就不再重复了,为什么监管部门敢在全国性的媒体上公然表态视而不见?这是绿化部门面职责范围内的违法事实应该有的态度吗? 以上种种,可见属地监管部门存在严重的包庇和不作为
评价时间:2021-11-17 10:32
红谷滩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回复:

关于“红谷滩区公共绿地遭砍伐式破坏各监管部门无视”问题的回复

收到“红谷滩区公共绿地遭砍伐式破坏各监管部门无视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银杏树出现砍伐问题。2020年10月中旬左右,沙井街办绿化养护工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处有3棵银杏树出现分枝枯死,为不影响树木的成活,沙井街办安排园林工人对已经完全枯死的分枝进行重修剪、药物灌根、吊营养液。故投诉中的砍伐为沙井街办对树木采取的病害处置措施,非人为破坏。如2022年春季,该三棵银杏树如未正常萌芽,沙井街办将对其进行更换。

关于草地被硬化为水泥地面问题。区执法大队已调取相关图纸材料并询问相关管理人员了解到,该地为丰和小区用地红线内道路,2005年至今,因时间过长,地面出现破损,商户为门前保洁方便,将个别破损地面进行硬化。

后期我区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开发商,对此处立即着手整治到位,配齐相应的市政休闲设施,提升整体形象。同时要求属地、物业加强日常监管,举一反三,全面摸排整改周边类似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关于破坏草地的问题。沙井街办执法中队已约谈相关物业和周边商户,并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毁坏绿化带的现象,共同维护周边环境。


回复时间:2021-11-16 22:0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南昌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1-11-15 09:04
发帖人满意度评价
发帖人: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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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红谷滩的回复,应该全体网民都不会满意,简直答非所问,完全无视绿地被车辆碾压,完全无视树木被断头砍伐,地球人都 知道上图树木明显是被人为切割的,不是枯死的,回复简直是睁眼说瞎话,这是不作为,是包庇违法行为,坐等其他媒体转发和上海园林部门的作为对比。
评价时间:2021-11-12 19:35
官方回复
红谷滩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回复:

关于“丰和中大道与绿茵路交叉口西侧公共绿化破坏性修剪树木”问题的回复

收到关于丰和中大道与绿茵路交叉口西侧公共绿化破坏性修剪树木”的问题后,经核实,反映的问题位于丰和中大道与绿茵路交叉口西南角公共区域,去年10月中旬左右,沙井街办绿化养护工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处有3棵银杏树出现分枝枯死,为不影响树木的成活,随即安排园林工人进行药物灌根、吊营养液等措施,并对已经完全枯死的分枝进行重修剪。如明年春季此处银杏树未正常萌芽,将对其进行更换。


回复时间:2021-11-12 16:51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南昌市“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1-11-05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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