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莲塘镇天空之城北区对违规征收空置房物业费
2022-07-27 10:08发帖人:咸鱼
尊敬领导:
尊敬领导:
我是南昌县莲塘镇天空之城北区的业主,房子2020年6月30日交房,交房后一直未入住,我也是全额缴纳物业费,3.2元/平,每月交304.7元物业费。但是近期我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咨询了律师,早在2003年江西省计委、江西省建设厅就出台了《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赣计商价字[2003]766号)第二十条,对于空置房征收50%物业费。但是经与天空之城物业沟通,他们要按百分之百收费,拒不执行空置房50%物业费。请领导彻查并要求他们空置房按50%物业费缴纳。
本贴内容未经核实,严禁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