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建发缦云项目购房合同存在霸王条款、刻意隐瞒不利因素以及虚假宣传
1、首先感谢开通民声通道,本项事宜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南昌市西湖区建发缦云项目25#于11月19日组织排号购房;开发商倚仗项目销售火爆,要求三天日内交齐首付,否则按照退房处理,没收定金。
3、根据业主取得的合同显示,部分条款显失公平,开发商通过签订补充条款,极力规避自身述约责任,对装修标准、交付标准模糊表述;对业主违约责任规定了高额的违约金赔偿,重点不平等条款如下:
(1)针对采用贷款购房,如商业贷款超过30天放款,则视为业主违约,需承担20%房款的违约金,如公积金或公积金组合贷款超过90天放款,也视为业主违约,需承担20%房款的违约金,目前贷款额度紧张,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放款时间超出业主可控制范围;
(2)开发商如逾期交房,逾期60日内,最高违约金仅为房款的0.6%,如逾期交付超过60天,业主要求解除合同的,开发商违约金为0%,且按照0%支付利息。
(3)买受人如逾期付款,逾期超过60日,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违约金为总房款的20%。
(4)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除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外,要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5)装修标准中提及的品牌存在更换的可能,开发商保留更换同档次产品且不另行通知的权利。同档次品牌仅仅指代品牌与品牌之间同档次,并不代表产品的价格相同或相近似(6)受制作批次、市场变化等限制条件或开放商不可控制的原因,开发商在保证以上建设质量的情况下可能对局部交付样式及材质进行变更,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以上未尽事宜以实际交付为准,不排除开发商后期变更可能。
4、隐瞒重大不利因素。刻意隐瞒项目高层入户外廊设计,开发商置业顾问签订合同前从未主动介绍并明确告知入户途径,即使在业主反复询问有无楼层平面图的情况,均告知没有,一再刻意回避开放式“入户外廊”问题。样板房端户和中间户设计的位置也严重诱导购房者理解入户方式。同时公布不利因素时,仅在合同中轻描淡写表述为“35.公共外廊:本项目根据产品设计 22#、23#、25#、26#、27#楼设置公共外廊,连廊设有护栏,不排除恶劣天气下有雨水进入,存在湿滑等影响”忽略了业主滑倒高坠、高空坠物等风险。在签订正式合同中,平面图仅显示公共走廊,未标注和表示公共走廊为入户连廊。
5、虚假宣传。在开发商官方针对“锦尚”户型的宣传视频中,主卧宽度表述为“约3.3m”,实际宽度为3.1m,次卧1宽度表述为“约3m”实际宽度为2.8m,次卧2宽度表述为“约2.9m”实际宽度为2.7m,客厅宽度表述为约“5.25m”,实际宽度为5.05m,宣传和实际均相差20cm。
6.在签订认购协议之前,并未给购房者出示相关的购房合同,购房者在已付首款之后才打印合同,剥夺了购房者
的知情权,排除了购房者预先知晓合同内容并就合同内容进行磋商,确认的权利。
近期业主多次就与开发商进行沟通,期待通过理性协商修改合同不平等条款,优化连廊设计,开发商表示条款不可更改,连廊优化方案敷衍拖延。如此行径,与开发商国企形象大相径庭,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明察秋毫。调查实际情况,还购房者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