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非本地户口购买二手车可否直接落户

2024-01-16 13:50发帖人:一级网民

非本地户口购买二手车可否直接落户

我是一名外地人,长期居住于此,想买一辆二手车日常出行用。想咨询下 1、预购买二手轿车、摩托车是南昌牌照 2、预购买人为非南昌户口 请问外地户口购买南昌车牌二手轿车、摩托车,是否可以从原户主名下直接过户到非本地户口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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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4-01-27 00:03
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来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转办的关于咨询“外地人购买二手汽车、摩托车”的问题收悉。车管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留言人为非南昌户口居民,现想购买二手车辆。预购买现为南昌牌照的二手汽车、摩托车,预购买人为非南昌户口。想咨询外地户口购买南昌车牌二手汽车、摩托车,是否可以直接过户至自己名下。

 二、处理情况。

 根据公安部《公安交管服务群众发展10项便利措施》,自2023年6月1日起,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 因我市为实施摩托车限行限牌城市,南昌市人民政府于2001年5月1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对市区摩托车(含助力车)实行限量上牌(湾里区除外),每年办理摩托车牌证的数量限制在上年度摩托车总量的5%以内。单位或个人凭“南昌市摩托车准办证”,到南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摩托车牌证。外地公安车辆管理所核发牌证的摩托车不得转入本市。禁止外地和市属四县及湾里区的摩托车在本市城区道路上通行。因此,外地居民如确在四县一区暂住,提交了四县一区的居住证明可在本市办理摩托车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六条,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二手车交易发票等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 综上,符合上述条件并带好相关材料,留言人即可办理相关机动车转让登记。

回复时间:2024-01-22 17:0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1-16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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