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南昌“新力铂园”小区涉嫌非法转让人防工程使用权

2024-05-24 14:23发帖人:傅先生

举报南昌“新力铂园”小区涉嫌非法转让人防工程使用权

2020年12月,本人在网络平台投诉,南昌新力铂园小区非法售卖人防车位,2021年2月南昌市政府答复:新力铂园小区人防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督促其整改,后开发商联系到我,我不同意其整改方案,后与其失去联系,后我与新力方面完全失去联系,此事就此搁置。下面是整个事件脉络:

2017年,新力与我签订车位使用协议,2020年7月新力方联系我,车位交付(实际2020年4月就在交付),2020年12月投诉其非法售卖人防车位,2021年南昌市政府答复其为取得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新力退市,15万车位至今悬而未决。

经本人查阅江西省公开的有关人防工程的文件《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新力铂园小区在未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人防工程未取得竣工验收情况下,以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将防空地下室区域内停车位使用权无限期转让给业主。涉嫌非法转让人防工程使用权。人防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理处罚。

现请有关部门对其非法行为做出处罚,并退还我车位费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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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闭口不谈开发商人防工程未验收就使用的处罚措施?
评价时间:2024-09-23 15:02
南昌市人防办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办问题的回复

1.对于人防车位是否可以买卖,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全国各地做法不一,目前江西省的是只租不卖。根据省人防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防发[201215号)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在目前国家对防空地下室产权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 2.关于新力铂园小区未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的问题,目前省里正在制定《江西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管理办法(暂行)》,尚处征求意见阶段。因此,南昌市人防办还未办理发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3.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信访人,如信访人对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书中有关问题确有争议,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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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4-09-26 09:54
南昌市人防办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办问题的回复

1.对于人防车位是否可以买卖,目前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全国各地做法不一,目前江西省的是只租不卖。根据省人防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防发[201215号)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在目前国家对防空地下室产权尚未明确的情况下,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 

2.关于新力铂园小区未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的问题,目前省里正在制定《江西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登记管理办法(暂行)》,尚处征求意见阶段。因此,南昌市人防办还未办理发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3.已将上述情况告知信访人,如信访人对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书中有关问题确有争议,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2024-06-06 17:06
南昌市人防办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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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4-05-27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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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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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4-09-2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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