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电动车牌在江西上路的若干问题

2024-08-11 12:46发帖人:电动车

外地电动车牌在江西上路的若干问题

您好!近期我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由湖南来,在江西公司待两个月所以把车也带来骑了,

 

在遇到交警查车,受到交警质询外地车牌的合法上路问题,且车牌样式与江西这边的略有差别

(湖南、浙江电动车牌都是黄绿底的,江西这边是我看多数是白红底的,全国第一次见,很特殊。 )

 

( 这个黄牌并不是摩托车的黄牌,而是电动车的黄牌。摩托车牌是 湘B 开头,5位数,像汽车车牌。而电动车牌是 株洲 开头,7位数,并不需要摩托车驾驶证,虽然我也有摩托证)

 

疑问一:(作为电动车,应该只能走非机动车道,因为这是电动车,不应走机动车道,还是黄色牌照的电动车在南昌应该走机动车道?)

 

疑问二:请问外地车牌的电动车不能在南昌行驶么?是缘何规定?    

 

疑问三:随后,交警要求证明一下车牌的真伪, 说他们那查不到外地车信息,但电动车牌没有行驶证这些东西呀,这叫我们应该如何自证呢?好像行驶中查车也不应该有这样自证的要求吧?

 

疑问四:最后交警并没有处罚, 但是要求建议说要我要及时更换本地白红车牌,但已经上过外地牌的车辆可以第二次上牌么?一车多牌好像不符合国家规定?可以的话上牌需要哪些文件手续?    

 

诉求:只是想清楚一下上面几个疑问的规定,以及希望马路上的基层执法人员也应该明确清楚一下规定,感觉执法过程中对相关规定都不是很清楚(说明一 下,没有投诉该交警的意思,  解放路。  


本贴内容未经核实,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发帖人: 满意
按期处理:
处理结果:
落实到位:
廉洁效能:
发表评价:
由于您在收到短信提示3天内没有提交评价,系统已将处理结果默认为满意,如有问题请拔打86849600;
评价时间:2024-08-23 00:03
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办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渠道来源的关于解放路非机动车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针对市民提出的“电动自行车通行车道、外地号牌上本地通行、上牌”等问题,经调查,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电动自行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处理情况 1.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2.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南昌地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可以在南昌通行。 3.目前,各地正在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对外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信息查询尚未实现共享,在道路上通行时,可以配合提供电动自行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帮助排查车辆号牌的真伪。 4.根据《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其他合法来历的证明;(三)车辆产品合格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您可以不更换本地号牌,但如果要更换需提供以上材料办理登记。

回复时间:2024-08-23 16:46
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办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转办的关于外地电动车牌在江西上路的的问题收悉,经核实该问题属市公安局交管局管辖,现已经转至市公安局交管局调查核实中,因时限问题及部门处理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特此临时回复,后期处理部门将会补充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处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理解。

回复时间:2024-08-19 17:2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19 17:21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13 10:52
用户点评
    打开APP,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
    每日读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