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平台给乘客优惠券却让司机买单的现象

2024-08-11 17:20发帖人: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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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滴平台给乘客优惠券却让司机买单的现象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网约车司机,想和政府反映一个现象,就是滴滴平台给乘客发放优惠券减免车费,但这个减免的车费却摊到司机头上,而且是在司机不知情无选择的情况下强制接受。就比如我昨天凌晨接的这个单子,20公里34元,这个时间段这个价格就有问题,所以我在行程结束后问乘客付了多少钱,果不其然,乘客本应该支付57,但用了滴滴给的优惠券,实际支付47,但滴滴的抽成却没有按57来算。按道理应该是57*27%=41,现在滴滴把优惠的钱算司机头上,我只能得到34.我要反映的就是滴滴平台强制拿司机的劳动报酬做人情给乘客。滴滴平台愿意给乘客多少优惠券都没问题,他平台应该自己承担,不能让司机来买单啊!我司机又没想给乘客优惠。而且司机毫不知情,根本没有在司机端的账单中反映出来这个优惠。就算让司机出优惠券的钱也要问下司机同不同意啊,接单也没有告知也没有选择。滴滴平台不能显示出这10元优惠,因为交通运输部规定网约车平台抽成不能高于30%,如果按57来算,我实际收到34元车费,滴滴的抽成就是高于政府规定的抽成了。网约车实行市场定价机制我知道,多少钱运费只要平台明示就行,但滴滴平台隐瞒运费详单内容,这就完全是欺诈了。我平民百姓也不知道政府哪个部门能管管这个事,所以反映到问政江西。希望政府能治理下这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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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4-09-01 00:03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办问题的回复

您好!您发来的《关于滴滴出行平台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就您反馈的问题进行如下回复: 

       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一)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各地相关部门要督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企业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每次订单完成后,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俗称“抽成”),保障驾驶员知情权和监督权。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目标任务是督促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合理设定本平台抽成比例上限并公开发布;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单的抽成比例。 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规定“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公开发布”,并未明确规定抽成上限的具体数值。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规定“在驾驶员端应同时列明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并显示乘客支付总金额减去驾驶员劳动报酬后与乘客支付总金额的比例”,据调查,滴滴出行已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了包括乘客支付总金额、驾驶员劳动报酬、抽成比例和抽成比例计算公式等信息。(详见附件)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等交通运输新业态经营行为的指导监管,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并公开抽成比例上限,推进软件优化,完善软件功能,实时公开每笔订单抽成比例,切实维护平台司机合法权益。 若您对滴滴出行的管理有异议,您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南昌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2024-09-12 16:34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办问题的回复

您好!您发来的《关于滴滴出行平台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研究。经核查,平台抽成比例 =(乘客实际支付金额-司机收入金额)/ 乘客实际支付金额,因此,您所反馈此笔订单平台抽成比例=(47.09 - 34.11)/ 47.09 = 27.56%。司机和乘客是根据不同的计价规则分别计价,司机的计价规则和计价结果与乘客是否使用优惠券无关,平台抽成是按照乘客实际支付和司机实际收入计算,乘客使用优惠券优惠的金额平台不会进行抽成。 为给广大司机提供更加简洁清晰的订单信息,滴滴平台将试行车主端APP账单展示优化,方便司机便捷查看每笔订单的乘客支付总金额、司机基本收入和奖励收入,以及平台抽成比例等信息。您可在滴滴车主端查看每笔订单的抽成情况。同时,我局已责令各网约车平台严格落实公开计价规则,进一步规范“一口价”“特惠价”等运价,落实阳光抽成行动要求,合理设定并公开抽成比例上限,切实维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南昌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2024-08-27 18:0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2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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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1号11点44分接到滴滴平台客服电话告知平台抽佣没有问题。我发帖时间是11号。十天,得到的结果和没有结果一样。11号我本人就已经和滴滴平台客服联系了,平台也是回复我抽佣没有问题。我正因为不同意滴滴平台的解释才在问政江西上投诉至政府职能部门。我很奇怪滴滴给我打这个电话告知有什么意义?南昌市交通运输局接到问题后又做了什么工作?只是让滴滴自查自纠就结束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自己不会调查不会分析不会下结论?如果我反映的问题失真失实有误或者说就不是问题请政府部门告知我,并解释给我引用了哪条规定,如果我反映的问题真实存在且被投诉方违法违规那就该整改整改该处罚处罚并通知我调查结果。你交通运输局让被投诉方直接找到投诉方告知没有问题是在和稀泥还是行政不作为!我将通过信访和起诉等其他渠道反映我的问题!人民信任政府才让政府做裁决,交通运输局要对得起这份信任!
评价时间:2024-08-21 12:57
官方回复
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转办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转办的关于滴滴平台给乘客优惠券却让司机买单的问题收悉,经核实该问题属南昌市交通运输局管辖,已将此问题转至南昌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中,因时限问题及部门处理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特此临时回复,后期处理部门将会补充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处理结果,感谢您的关注与理解。

回复时间:2024-08-20 17:0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14 15:4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东湖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13 11:5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西湖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13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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