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南昌千浔渔味馆”兼职不退押金
2025-03-06 15:20发帖人:小七
做兼职不退押金
南昌县东新东祥路650号新城江畔住宅区17号101-16商铺-201-2号
我于2025年3月6日参加了由“南昌千浔渔味馆”组织的兼职,地点位于南昌千浔渔味馆(东新站附近)。活动前,我按照要求支付了5元押金。然而,在活动结束后,对方并未退还我支付的5元押金,且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6.5元车费也未得到报销。这与活动前的承诺严重不符,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认为组织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因此,我特此提出投诉举报,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要求组织方退还我支付的5元押金及6.5元车费,共计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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