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口三店村停车场公开招标流于形式 中标后拒不交付
公开招标流于形式,中标后拒不交付
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口三店村停车场
本人系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及停车服务行业的,2024年12月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看到,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镇三店村洪都南大道南口停车场经营权正在进行公开招标,随即便前往停车场查看场地及设施、设备状况,确认停车场现场包含汽车栏岗、充电桩、变压器、便民自助洗车等设备后符合我所做的行业(有照片视频为证),决定报名竞拍该停车场的经营权。
2025年1月2日,经过网络竞价,我拍得停车场的经营权,并签署《成交确认书》一份,且经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资源交易科签章确认。
2025年1月14日,就承租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大道与新溪桥路交汇口的停车场(即上述停车场)事宜,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镇三店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店村委会”)与我签订了《租赁合同》(落款时间2025年1月20日),合同约定:租赁期间自2025年2月1日起至2028年1月31日止;每月租金12934元,合同期间内租金共计465624元,履约保证金10000元(已付)。
2025年1月15日,我再次前往租赁标的停车场确认场地及配套设备、设施的陈设及功能情况,并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及视频,并告知三店村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接,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拒不交付。
时至今日,该停车场由前任租户仍在正常运营,按照合同约定,自2月1日开始,停车场的经营权属于我,为此我多次电话联系合同上的三店村代理人王*,王*均不接听我电话(有联系截图),多次无果后,我委托律师,通过电话联系、发送律师函等方式与三店村书记王*福及王*两人联系,王*福书记表示,此事由王*负责,他不清楚为由推脱,联系但王*一直不接电话。
我通过公开招标取得该停车场经营权,但村委会迟迟不移交给我使用,网上公开招投标流于形式,村委会书记推诿,具体经办人联系不上,此次招标是否存在虚假招标,徇私舞弊,利益输送等问题。还请三店村秉公用权,按照招标及合同规定正常履行,将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正常移交我方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