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江西初华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签劳动合同 未缴社保及违法裁员
投诉[江西初华化妆品有限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及违法裁员
本人程心雨,身份证号360122********2124,联系电话151****0569,于2024年9月入职江西初华化妆品有限公司,
但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南昌盛泰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西初荟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西初芙化妆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
行为:
1. 2024.09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至今未提供);
2. 2024.9-2025.5未缴纳社保;
3. 违法裁员(2025.5.17通知裁员,要求我5.31完成工作交接并且仅赔偿2050元,协商未达成一致,2025.5.19日表明
赔偿2700并5.31前完成工作交接,协商未达成一致,2025.5.20对我强制下达转岗通知书)。
事实说明:
- 本人实际在江西初华化妆品有限公司工作,但工资由南昌盛泰化妆品有限公司支付;
- 公司存在混同用工,工作时走的内容审批由江西初荟化妆品有限公司、江西初芙化妆品有限公司签署审核。
本人诉求:
1. 要求公司补缴2024.9-2025.5的社保(由江西初荟化妆品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 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3.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个月工资)。
附证据:
- 工资银行流水(试用期内由私人账户转账工资,转正后显示南昌盛泰化妆品有限公司付款);
- 钉钉打卡记录(江西初华化妆品有限公司管理);
- 工作沟通记录;
- 公司调岗通知。
请贵单位依法查处,并追究关联公司的连带责任!
投诉人:程心雨
日期:2025年5月20日
联系电话:151****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