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祥苑第一亚太物业私自破坏小区绿地 违法搭建电动车充电桩

2025-08-15 15:04发帖人:小可爱

举报隆祥苑第一亚太物业私自破坏小区绿地,违法搭建电动车充电桩

举报隆祥苑第一亚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私自破坏小区绿地,违法搭建电动车充电桩,改为商业用途,谋取不当利益。

隆祥苑第一亚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的情况,私自引进充电桩公司,破坏小区绿地,改为商业用途,改造成电动车充电桩。

第一亚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如下:

  1. 侵犯业主共有权:根据《民法典》274条,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无权改变用途,将绿地改变为停车位属于“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重大事项,必须由业主共同决定。

  2. 表决程序不合法,物业仅张贴告示声称有部分业主要求增加充电桩,但法律要求严格表决程序:需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需参与表决中面积和人数均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若物业未展开业主大会或提供虚假表决结果,程序违法。

  3. 未办理行政审批。即使有业主表决通过,改建仍需向园林或者规划部门申请变更绿地用途,未经审批都属于违规。城管有权责令恢复原状。

投诉一:第一亚太物业有限公司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擅自改变公司设施用途,请住建局对物业进行行政处罚。2025年8月11日,山东住建厅也刚刚发布了一条烟台某小区处理物业公司擅自改变公共场地用途并进行经营,被罚款5万元。

投诉二:私自破坏小区绿地,这种毁绿行为,要求按《城市绿化条例》,请城管局责令物业回复绿地并进行罚款。

投诉三:华府社区不作为,不帮群众协调维护群众利益,反而帮腔物业,放纵这种行为。

请住建局、城管局为业主做主,恢复业主共有绿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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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5-08-1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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