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未执行问题

2025-10-06 09:38发帖人:赔偿执行
  1. 2017年8月31日19时29分左右在南昌县莲武路新鸿城大市场西侧路段陈国兰被万志辉撞伤,做了两次手术,造成严重伤残。

  2. 2018年2月2日南昌县人民法院已判对方全责赔偿,当事人万志辉坚决不给赔偿费,东躲西藏,家里父母耍无赖,对方有房,有工作有收入。

  3. 2017年8月31日法院工作人员至今未执行,即没有执行对方当事人,也没有将对方依法处理,法院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懒政现象严重,希望有关部门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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