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汇景小区物业非法入驻骗取物业费及公共收益

2025-10-12 16:58发帖人:

红谷汇景小区物业非法入驻骗取物业费及公共收益

经调查得知,小区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串通侵害业主权益的事实。《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江西腾荣实业有限公司私下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 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申请履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1、依法撤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责令建设单位重新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处以10万元罚款;2、 确认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红谷汇景小区违法,并责令退还已收取业主物业费以及公共收益。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利害关系,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申请履行部门法定职责,认定物业服务企业中标无效,同时认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无效或可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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