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区新力琥珀园二期1号公寓物业管理失职

2025-11-04 16:40发帖人:阿也

红谷滩区新力琥珀园二期1号公寓物业管理严重失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居民基本权益受损

投诉对象:

1.新力琥珀园物业;

2.红谷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行业主管部门);

3.红谷滩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违章搭建等相关职责部门)

红谷滩区新力琥珀园二期1号公寓小区物业管理长期混乱、服务缺位,且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导致居民生活环境恶化,基本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具体问题如下:

一、 非机动车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与管理空白

1.停放区域缺失 二期1号公寓非机动车数量众多,但物业从未规划建设合理的、足量的固定停放区域,导致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在出入口随意停放,堵塞消防通道,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

2.充电设施紧缺:二期1号公寓临街处设置的充电桩,既无防雨车棚,导致雨天充电存在漏电风险,且无法保护居民车辆;更令人愤慨的是,充电桩区域竟被物业长期放置三个大型垃圾桶占用,致使部分充电位无法正常使用。此行为暴露出物业管理的极度混乱与不负责任。

二、 公共区域维护缺失,居住环境堪忧

1.公共墙面破损严重 二期1号公寓内多处电梯厅、楼道等公共区域的墙皮大面积脱落楼层标识牌缺失,观感极差,影响小区形象,物业对此视而不见,长期不予维修处理。

2.内部道路坑洼积水:二期1号公寓内部沥青路面破损严重,形成多处坑洼,晴天尚且积水,雨天更是泥泞不堪,严重影响居民日常出行,并对老人、儿童构成安全威胁。此问题长期存在,物业从未进行实质性修复。

三、物业不作为与监管失职

上述问题均属于物业管理的基本服务范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新力琥珀园物业的所作所为,已构成严重不作为。

对于物业公司的长期不作为,红谷滩区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存在监管缺位、督促不力的情况?对于小区内存在的市容环境(如垃圾桶占道)、公共设施维护等问题,红谷滩区城管执法局相关部门是否履行了应有的监督指导职责?

四、诉求

(一)责令物业立即整改

1.立即清理充电桩区域的垃圾桶,将垃圾桶摆放至公寓内如每楼层放置多个大型垃圾桶方便居民丢弃垃圾。

2.充电桩加装防雨车棚,确保充电设施安全、可用。

3.立即规划并划定合理的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区域,严禁堵塞消防通道。

4.立即对脱落墙皮进行修复,对坑洼路面进行彻底修缮。

(二)监管问责

1.红谷滩区住建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新力琥珀园物业服务企业的失职行为进行调查、约谈,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若其拒不整改,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红谷滩区城管执法局对小区内存在的市容环境管理问题进行监督责令整改

新力琥珀园作为红谷滩区的一个居住小区,不应成为城市管理的“死角”和居民投诉的“重灾区”。相关部门动真格、抓落实,还居民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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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红谷滩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11-0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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