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永远在执行路上奔跑”,同事们都是这样形容他的,他就是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戴启洪法官。
戴启洪法官一身正气,有着丰富的执行工作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执行案件的焦点难点,对于这些疑难杂症他总是能给出一些金点子,好像所有的执行难题都能在他手上迎刃而解。
戴启洪同志是法院审判执行一线工作了16年的老法官,也是一名共产党员。他说,“不管在哪里我的心中始终告诉自己身为法院队伍中的一名同志,就是要踏踏实实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我能做的也只有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工作,解决好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执行工作并不好做,案子多、人又少,可总要有人去做,如果我不做,老百姓的权利又该怎么办呢,每每想到有那么多的执行款项还没有执行到位,我就会想要是自己再快一些、再多做一些就好了。”每一个案件成功执结的背后都有着戴法官及其团队的巨大付出,戴法官说虽然有时候面临当事人的不理解、不配合,但是每当看见当事人拿到执行款时的笑脸就是他工作最大的肯定和褒奖。
戴法官说有时办理执行案件,不光是要把执行款项执行到位,更要讲究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这就需要注重执行工作采取的方式方法,他曾经就办理过这样一件人格权纠纷的执行案件。
案件中刘某和顾某因合作经营发生经济纠纷,进而引发了名誉权纠纷,刘某将顾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顾某应在相关微信群内向刘某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判决生效后,顾某没有履行法律义务,刘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求助申请强制执行,于是这个案件就进入了执行程序,本案的精神抚慰金数额并不大,主要执行内容为行为执行,重点在于要怎么才能让顾某愿意主动去道这个歉,即便查询到顾某名下有财产,但顾及到可能会让刘某与顾某之间的矛盾激化,执行团队并未采取直接扣划的方式。这时戴法官主动先联系了顾某,于情于理于法多个角度对顾某进行劝说,在戴法官的明理释法下,顾某立即向刘某支付了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对道歉一事持否定态度,而申请执行人刘某却坚决要求顾某在微信群内道歉,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当时正处于疫情管控期间,为打破僵局,执行法官主动添加微信联系双方,给双方来回做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够各退一步,后在戴法官的努力下,刘某最终同意顾某通过微信向其道歉,后顾某亦履行到位,至此一起长达半年的涉及人格权纠纷案得以执结。
戴法官说执行工作有时候并不是只要执行到了钱就是最好的结果,我们要顾及到的东西有很多,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指标,体现了司法工作人员心系群众的真情、为民服务的真心。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时刻践行一名法官的职责和使命,奔跑在新时代执行工作的马拉松上,笃定前行的不竭动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帮助每一位当事人处理好每一件案件,这就是我对人民群众最好的回答,也是对自己最大的收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