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南康区法院,感谢执行局曾法官”。2022年8月25日,一个工伤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向执行法官连连道谢。
2018年9月14日,丁某亮进入丁某明经营的加工厂工作。次日,其在工作时被木料打伤眼睛。而后,丁某亮进入多个医院进行治疗。后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丁某亮的伤残程度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为八级伤残。在支付部分工资和10000元医疗费用后,丁某明与丁某亮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丁某亮遂于2019年4月30日诉至南康区法院。南康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丁某明支付丁某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费用共计214940元。丁某明上诉后,二审维持了原判。
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南康区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丁某明及其家属陆续履行了一部分还款义务,尚有165000余元未履行到位。执行法官曾宪伟多次带领团队成员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寻找丁某明下落,但丁某明故意躲避执行,一直未曾露面,案件的执行一度也陷入困境。申请执行人丁某亮因在家养伤,未去上班,其上有老下有小,家庭十分困难,曾宪伟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尽快兑现丁某明合法权益,曾宪伟法官前往南康区公安局,请求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丁某明行踪,经公安局协助分析出了被执行人丁某明经常出没的地点。2022年5月以来,曾宪伟法官多次利用休息时间前往路口蹲点,希望找到被执行人丁某明。但无论是清晨,还是深夜,数次的蹲守,却始终未见到丁某明的踪影。2022年8月24日一大早,曾宪伟法官又带领二名执行干警来到路口,找到一隐蔽处后进行蹲守,一上午过去了,还是未见到丁某明,就在大家以为又要无功而返时,一辆货车从路口经过,曾宪伟法官眼前一亮,这辆车好眼熟啊,再看车牌号这辆正不是天网监控抓拍的丁某明常开的货车吗。案件终于柳岸花明,迎来了转机,曾宪伟法官迅速带领执行干警驱车跟踪这辆货车,在该货车停在一家具厂门口后,曾宪伟法官用车将门口堵住,将被执行人丁某明逮了个正着,丁某明又惊又恐。
在曾宪伟法官耐心释法析理下,丁某明迫于执行威慑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丁某明于当日付清131700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丁某明事后也向曾宪伟法官表示,其履行了赔偿款,内心豁然了,再也不用东躲西藏了。
莫道君归晚,更有晚归人,惟愿青春无悔,法治之路常明。南康区法院执行干警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奋斗的时光,书写芳华,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打通公平与正义最后一公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