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细心摸排财产线索,多年积案一朝破解
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随着时间推移,可能出现新的线索,办案人员耐心摸排,发现财产后可以立即恢复执行。
钟某与赣州某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退房协议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售但未足额退还购房款,2019年经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仍有应退购房款及利息十余万元未执行到位。钟某面临新购房还款压力,多次到各级有关部门信访要求将剩余房款执行到位。开发商的房产已抵押或出售,资金出现异常,账户被监管,未发现开发商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陷入瓶颈。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前夕,办案人员对本案情况再次摸排,力争实质化解。一边积极向住建部门了解开发商经营和监管账户情况,一边再次对开发商财产及债权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经多次到涉案楼盘实地走访、细心调查,了解到该开发商有一个已出售的商铺,客户已经实际占有使用但并未付清房款,根据规定不能直接执行。为此,办案人员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耐心做好钟某、开发商和购铺客户的工作。经过多次协调,钟某放弃部分购房款利息,客户提前支付部分房款,开发商将收到的11万元房款全部用于一次性结清本案债务。该案得到圆满化解,钟某携妻子、儿子一家三口向定南法院赠送锦旗致谢。
二、赔偿替代行为履行,案结事了实现双赢
执行内容为恢复原状等完成行为的案件,履行的标准较模糊,当事人矛盾尖锐,申请执行人对履行结果认可度低,容易留下矛盾隐患。如果达成执行和解,以金钱给付代替,则能实现更好的办案效果。
袁某与缪某恢复原状纠纷一案,缪某在未征得袁某同意的情况下,为通行方便,私自在袁某承包的林地开挖土路,砍伐了部分树木并造成部分树苗损毁。经村委会调解未果,袁某诉至法院要求缪某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法院判决支持了袁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缪某虽停止了侵害,但因其坚持认为受雇于第三人,施工时指界不清导致侵害涉案林地,应该由第三人承担恢复原状责任,因此并未采取措施恢复原状。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人员从实质化解纠纷的角度出发,邀请人大代表、村干部、相关当事人齐聚某村委会,对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执行案件进行联合化解。在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发现双方对补种树苗的标准存在重大分歧,如果被执行人能对损毁的林木进行赔偿,保留开挖的土路进行通行,则能实现双赢。最终,在耐心释法说理下,袁某同意缪某以金钱给付代替行为履行,并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缪某一次性将赔偿款项履行完毕,本案得以执结,双方矛盾也得以有效化解。
三、善意文明有温度,司法救助暖民心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涉民生案件是执行工作的重点,既要全力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也要注重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等多种举措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廖某与朱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2015年,廖某起诉朱某离婚,法院判决两个女儿由廖某抚养,朱某承担每月抚养费471元。但判决生效后,朱某回到老家信丰县无法联系,也从未支付抚养费。2017年,廖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案人员数次赴外地查找,但由于朱某很少回户籍地,一直未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1年10月,经多方打听,办案了解到朱某在信丰某镇经营一家服装店,办案人员立即陪同黄某前往信丰,执行到位5000元。今年7月,两被抚养人用暑假时间到信丰与朱某相见后需要回家,在得知朱某不愿履行抚养费,来回反而要花费一大笔交通费后,办案人员再次陪同黄某驱车前往信丰。经耐心做工作,朱某履行抚养费5000元并同意以后每半年支付一次,但其前后育有四个小孩,现任丈夫患病需治疗,生活条件不好,实在无力支付过去多年的抚养费。而申请人一家靠低保和廖某在外打零工维持生活,近年两被抚养人上初中,另一个女儿上大学还申请了助学贷款,家里开销剧增。办案人员引导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并帮助收集相关资料。最终,法院决定对其一家进行司法救助,2.7万元资金发放到位后,黄某向执行终本团队赠送了一面鲜艳的锦旗,并表示自己一手拉扯三个孙女长大,正是党和国家的暖心政策、工作人员的细心服务,让一家人的日子越来越有盼头,自己一定要带好几个小孩,把她们培养成国家有用之才。
四、依法打击拒执行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执行案件中,不少被执行人因各种原因以转移财产等形式逃避执行,有的被执行人甚至辱骂、威胁办案人员,办案人员应当亮出打击拒执的法律武器,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温某与林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林某向温某支付工程欠款175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温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林某通过住宾馆、使用他人银行账户等多种方式躲避执行。2022年6月21日,温某向办案人员提供林某的联系方式,并且反映林某在外地承揽建设工程。办案人员随即通过电话联系林某,要求其到法院处理本案,林某表示别人欠其工程款也未支付,现在没有履行能力,随即挂断了电话。当办案人员再次拨通电话,耐心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并要求其报告财产情况,林某言语之间极不耐烦,并出言辱骂办案人员,并再次挂断电话。
6月27日中午,办案人员收到发现林某在外地某饭店吃饭的线索,立即出动,直赴外地,将正在与朋友吃饭的林某拘传到案。经搜查林某手机支付记录,发现其网络账户账户有大量收支流水且有部分余额。因其拒不支付工程欠款、拒不报告财产情况并辱骂办案人员等拒执行为,法院依法决定对林某罚款三万元,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林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凑款五万余元缴纳了罚款,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并与申请人温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袁志强,男,199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定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执行局终本一组组长。2022年参加执行工作以来,带领团队执行完毕各类终本案件17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2000余万元,曾获2022年赣州法院“夏日风暴”执行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