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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法院:披星戴月、风雨兼程, 执行路上、从未停歇

已结束

有这样一群人,虽身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但是他们的办公地点却很少在法院,他们可能在执行现场,或者在去执行现场的路上。他们,就是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一群奋战在执行一线,为实现公平正义而努力坚守的人。下面,让我们一起感受靖安县法院执行干警的日常工作缩影吧。

“找”—

陈某明欠陈某军借款本金73810元及利息6190元,陈某军多次催讨未果,遂将陈某明告上法庭。靖安县法院依法确认陈某明在规定期限内还清所有本息,但陈某明并未按调解协议履行。2022年3月7日,陈某军向靖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陈某明,其每次都在电话中承诺会按期主动履行,但到期后,陈某明又希望能再宽限一些时日。考虑到陈某明已多次违约,执行法官决定前往被执行人陈某明家中“守株待兔”,可陈某明一直未出现。执行法官找隔壁邻居了解情况,得知陈某明已很久没回家,但看到陈某明在小卖部附近出现过。于是,执行法官又马不停蹄赶往小卖部,果然发现了陈某明,见到执行法官,陈某明十分惊慌。考虑到陈某明以后仍需在此处生活,为避免其情绪激动,执行法官依法将陈某明传唤到法院。在执行干警耐心的劝诫下,陈某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省了自己的行为,当场打电话筹钱,履行了还款义务。

“逼”—法拍倒逼促履行

7月3日上午,被执行人凌某某主动向曾某某支付货款36万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曾某某与凌某某合伙协议纠纷案,经靖安法院诉前调解,确认凌某某欠曾某某货款360000元,凌某某承诺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调解书生效后,凌某某拒不履行,曾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凌某某在景德镇是浮梁县有房产一套,随即委托浮梁县法院依法予以查封,在查封裁定指定的宽限期届满后及时制作拍卖裁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受疫情影响,双方无法到场协商,执行法官随即组织双方通过远程调解视频进行调解,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双方约定最后一笔款项的还款期限为2022年5月25日前,同时约定对上述房产在5月26日进行司法网络拍卖。这样的约定,既为凌某某争取了履行期限,同时也倒逼凌某某主动履行,最终该案得以顺利解决,有效维护了曾某某的合法权益。

“拘”—

你见过凌晨五点的街道吗?天色漆黑,不少人还在睡梦中,而靖安法院执行干警已整装出发,前往靖安县城南门外被执行人胡某住所。

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分头守在胡某家前门和后门。此前,执行干警做了大量工作,摸清胡某早出晚归,平时6点左右就会出门工作。当天,胡某没有按时出门,执行干警心里犯嘀咕,但仍然继续守候。6时50分,胡某家的门终于打开了,胡某父亲送孙女上学。执行干警目送老人孩子离去后,打开执法记录仪,进入胡某家中,在二楼卧室将睡梦中的胡某叫醒,拘传到法院。

胡某说,没想到法院干警会因为20000元找他。执行干警严肃地说,民生无小事,钱多钱少都必须执行。在接下来的谈话中,胡某企图蒙混过关。见胡某心存侥幸,执行法官义正辞严地说,如果不能履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将对其司法拘留15天。胡某见状,便打电话向亲属筹款,当场筹到20000元,该案也顺利执行完毕。

恒有初心者,时光不欺,情系人民者,人民笃信。每一件执行案件都凝聚着执行干警的汗水,每一个执行过程都彰显了执行干警的智慧。日月恒升,山高水长,梦想行动,都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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