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华冠光科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2024-09-01 12:50发帖人:孓孒

本人于2023年十一月份至2024年六月份在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华冠光科技术有限公司工作。自2024年五月份开始该单位拖欠工资,目前拖欠本人2024年三月份至六月份工资。合计七千三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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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4-09-08 00:03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华冠光科”负责人肖经理反馈:因公司所属员工工资核算及发放均由母公司“深圳市华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不设财务岗,受母公司款项回收困难影响,未能及时支付你工作期间工资,由此造成你不便深表歉意,经核算,你就职期间工资差额为7204.67元,将于2024年9月17日前支付你工资3602.67元,2024年9月30日前将工资尾款3602元支付到位。我单位工作人员严肃告知“华冠光科”负责人肖经理,拖欠员工工资将带来的恶性影响及不利后果,责令“华冠光科”及时支付员工工资,同时我单位工作人员于2024年9月4日与你联系告知以上情况并得到认同,同意等待公司于2024年9月17日前支付当事人工资3602.67元,2024年9月30日前将工资尾款3602元支付到位。为保障你合法权益,我单位工作人员责令“华冠光科”于2024年9月6日前携带公司公章到我单位与你办理《仲裁调解书》,你可到期来我单位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后续如有疑问可咨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电话0796-8638771,工作人员将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回复时间:2024-09-04 17:2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泰和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9-04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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