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余江区:地尽其利 沃土生金

2023-12-14 18:45 阅读
江西手机报

  江西手机报讯(何秋华、周晓林、金东明)近年来,鹰潭余江区不断提升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探索出一条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之路,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肩负全区经济发展重任谋求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面对发展难题,余江区委、区政府坚持新发展理念,把产业园区作为主要抓手,确立“功能分区、集群发展”的总体思路,要求规模以上企业向产业园区集中,中小微企业要通过购买或者租赁标准厂房的形式入驻。截至目前,该区建成投产工业企业500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100家。园区已形成了以铜加工产业为主导,以雕刻、眼镜制造、照明、新能源、医药化工以及以再生金属、废旧家电为主的综合循环利用及无害化处理为特色的产业体系,一批优质企业例如保太集团、沃德尔有限公司、鹰潭阳光,荣嘉医疗器械等落户园区。

  同时,该区还积极引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服务,事前商定用地标准,事中监管土地利用情况,事后监管用地产出,增强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目前,余江区报批新增国有建设用地31200.24亩,其中已供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总面积27374.71亩,批而未用土地面积4697.99亩,批而未用率为15.05%,消化周期为2.5年。该区以做强工业企业为抓手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点围绕提高土地供地率和利用率,实现园区工业用地单位土地面积投入和产出双翻番。工业园区被批准为重点省级工业。余江眼镜产业园荣获“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锦江微型元件产业园2020年被评为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等荣誉称号。近年来,该区一直被省厅评为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区,2021年更是在全省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中位居前十。

  建章立制把政策用好用足用活

  为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顺利开展,余江区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余江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区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新格局,对入园企业采取缴纳项目建设和项目投资保证金制度,按0.5万元/亩的标准收取。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的基本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的,竣工验收且考核合格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企业若开工建设后2年内不能完成项目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余江区通过奖励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园。该区按照亩均收税达到一定的标准,对企业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全额、80%、50%及不予奖励四个档次进行奖励;其他税费的奖励,以全区统一制定政策措施进行落实;又对入园企业未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投资强度的50%、亩均税收连续3年达不到约定标准30%的,以收购、兼并重组、转让、出租以及追加投资等多种方式进行低效处置,以此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落实“长牙齿”建立耕地保护新格局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强抓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工作以来,余江区把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工作列入政府每年考核的重要指标,在摸清每批次批而未用土地面积、位置、原因的基础上建立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闲置土地消化利用及责任落实计划表,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该区对新入园的企业严格按照江西省用地指标供地,用地面积小于15亩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企业可采取租(购买)标准厂房的形式获取生产经营场所;大型工业项目实行分期供地制度,工业项目单宗供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亩,大型工业项目确需100亩以上用地的,实行分期供地制度,统一规划、分期供地,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总额实际到位情况,决定是否供应后期预留地;根据企业发展规划要求对预留给投资者部分土地,不一次性供地,预留部分二期、三期供地;对于预留部分,暂时不报批,但以合同形式进行约定,待企业发展条件达到再供地要求时再报批、供地;这样既可以解决土地指标紧张、财政压力大、闲置难于处置等问题,又保证了企业的发展需要,从而使有限的土地发挥了最大的效益。如鹰潭阳光有限公司及江西金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供地就是采取分期供地的方式供地,其中阳光一期供地296亩,二期供地200亩。

  以“腾笼换鸟”唤醒沉睡的土地资源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余江分局局长聂荣华说。近年来,余江区坚持政策引领、政府推动、综合监管的思路,推出了鼓励企业自主开发、部门联动推进“僵尸”企业腾退换位、引导闲置土地二次开发、激活土地二级市场等一系列举措,盘活闲置低效用地,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项目落地、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按照鹰潭市政府下达的处理低效用地的任务要求,余江区加大了园区闲置土地和闲置厂房的清理工作,以“腾笼换鸟”“退低进高”的方式对园区现存的闲置土地和闲置厂房进行流转,制定了《关于开展闲置土地、闲置厂房“腾笼换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采取“分、割、剥、离”等措施,将园区内圈大建小、建而不产、产而低效等浪费土地资源及不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请”出园区,挤出存量用地吸引其他新技术企业投资。2023年余江区处置低效闲置土地近212亩,并对企业在现有厂房基础上加层改造,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如江西恒慧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7亩,为满足生产需求,在此政策的鼓励下在原厂房的基础上加层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容积率由0.7提高到1.3,建筑面积达23000余平方米。

  余江区还对企业按园区规划建设标准厂房和多层厂房可按最低价作为出让起价出让,给予一定的补贴和奖励,并减免一切行政性规费,如锦江微型元件产业基地引进路鑫工贸有限公司、科翔光电仪器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建设6栋4层以上结构建筑,面积约200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工业园区阳光照明集团增加投资建设6层以上结构标准厂房,目前已建面积约15000平方米,使企业在经济效益和土地利用方面得到双赢;同时按照企业的税收贡献大小,确定租金的高低,待企业发展壮大后,再通过招拍挂方式满足企业的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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