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大操大办,需寻求“最大公约数”
2024-08-16 20:16 阅读
广州日报
又有部分地区为红白喜事定下操办“标准”。比如,山东成武县规定严格控制婚宴标准,宴席标准农村每桌不超过460元,城区每桌不超过660元。严格控制参加人员,订婚(会亲家)参加人员仅限双方家庭成员;婚礼参加人员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8月14日澎湃新闻)
消息引发了不少关注,翻开网友评论,褒贬不一。有人理解其背后的良苦用心,肯定部分地区的做法,“有了明确标准,以后筹备红白喜事就可以避免盲目攀比了”。当然,也有人心存疑虑,并表示一些要求在乡土社会的环境中有些违和。如参加婚礼的人员,要控制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这可能意味着邻居、好友都无法被宴请。
应当明确,制定宴席标准确有必要。因为酒席多、人情负担重的现象,在很多地方客观存在。从红白喜事到升学、搬迁再到满月、满十酒,名目之多、频率之高、排场之大,往往只有想不到、没有“办不到”。这些大操大办、滥办乱办酒席的现象,加重了人情负担,助长了奢靡之风和攀比心理,的确需要“管一管”。对此,有的地方对城乡制定不同标准,有的则是给宴席中的烟酒档次降格,这些主动作为,理应获得舆论支持。
但也要承认,一些网友的质疑也有一定的合理性。我们都知道“破冰之功,非一春之暖”,宴席操办中的种种问题是经年累月逐渐加码的,因此治理纠偏不妨循序渐进。如果快刀斩乱麻或者用力过猛,有时反而收效甚微。曾经就有地方规定了“办酒报备令”,却被吐槽“管太宽”,引来一片质疑,最后只能不了了之。可见,纠偏陋习不仅是认识问题,也是方法问题。规定宴席的标准,不宜随意拍脑袋,应多听群众意见,寻求“最大公约数”。如此,制定的标准才能有效执行,为群众所拥护。
编辑:汤吉宁 方清静(实习生)审核: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