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存款后,干警为何没扣划?

2024-09-14 17:41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陈紫瑶、甘兆扬)“谢谢法官为我着想,我以后一定按时支付抚养费!”9月12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上清人民法庭采用善意执行方式稳妥执结一起抚养纠纷案,有效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据悉,申请人林某与被执行人贺某原系夫妻,两人育有两名子女。因感情破裂等原因贺某起诉离婚,经上清法庭调处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自愿离婚,两个未成年子女跟随林某生活,由贺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调解协议生效后,贺某一直拒付子女抚养费,林某经催要无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经依法核算,贺某总计拖欠抚养费2万余元未付。

  受案后,法庭干警经查询发现贺某名下有一笔定期存款。考虑到提前取出存款将造成交大利息损失,且贺某仍需长期履行抚养义务,为确保执行效果最大化,承办法官秉持劝导为先的方针,一方面暂未扣划贺某名下存款,一方面耐心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承办法官明确告知贺某:其行为已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在善意执行举措下仍不予纠正,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届时其将付出更多更大代价。

  为进一步触动贺某,承办法官还以自身同为父母的角度,从呵护子女健康成长,维系良好亲子关系、履行应尽抚养义务等层面对其展开引导和感化,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在法庭人性化执行的感染下,贺某于12日主动全额付清所欠抚养费,并承诺今后将及时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案件得到最优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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